1.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实际居住在我校施教区内的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2.施教范围
①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海门河以南,健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江海路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报名材料:
材料:房产证、户口簿(房产证持有人与孩子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请携带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城区小学施教范围内、拆迁安置至施教范围外的,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请,根据施教范围按就近原则照顾安排城区小学就读。北部新城的拆迁安置参照执行。
2.入学时不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须不少于50平方米。一份房产证六年内只享受一户子女的入学机会。对一份房产证多人占有份额的,持有人之间必须是直系亲属,不少于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50﹪或拥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面积。与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3.对因本人或监护人住房在城区小学施教区范围内(以房产证为准),但户籍暂未迁入的适龄儿童同样在网上提交申请,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按程序审核认定。
4.三代同堂(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城区无房证明,并通过户口薄等材料证明三代人的亲属关系。
5.户籍在城区小学施教范围内,但不能提供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的住宅房产证等相关证明的,日新河以东统一到开发区小学报名就读;日新河以西统一到能仁小学报名就读。
》》招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