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招生年龄
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对象
1. 政策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特殊人员的子女。
2. 户籍生:户籍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内的适龄幼儿。
3. 房产生:住宅商品房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内的业主子女。
4. 其他:在武义县域内单位或企业工作,并居住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内的新居民随迁子女。
(三)其他事项
1.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1日。
2.住宅商品房产权(购房合同)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日。
3.本招生方案所指房产必须为申请入园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合法产权的住宅商品房。持购房合同报名的,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若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按揭贷款合同)。
4.同时符合多个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幼儿入园资格。
附: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联系人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