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许昌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入学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随迁子女是指在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许昌市户籍人员的子女。该种情况入学可在务工地或经商地所在学校网上报名,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许昌市范围内(按照不同学区政策,分为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开发区、建安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许昌市范围内(按照不同学区政策,分为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开发区、建安区)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
3.居住证。
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许昌市范围内(按照不同学区政策,分为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开发区、建安区)工商营业执照。
2.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