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为依据,尊重考生志愿,坚持择优和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相结合的录取方式。2024年按照不低于55%的比例将市域内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4年昭通市教育体育局使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普通高中的报名、志愿填报、录取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招生对象
参加昭通市2024年中考考生及昭通市户籍在外就读的中考考生。
三、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协调发展,根据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规模、初中毕业生数量、上年度招生计划完成率等情况,确定市直各高中学校及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要求,将计划下达至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
四、招生范围
(一)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由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各县(市、区)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由各县(市、区)确定,原则上按县(市、区)实行属地招生。未经市教育体育局核准备案的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
(二)对经市教育体育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认定的普通高中基础学科英才培养基地学校,根据申请学科,按照《昭通市普通高中基础学科英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开展招生工作。各涉及学校要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方案,要明确报考条件、录取规则和监督机制,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三)经批准的昭通市第一中学、昭通市民族中学、云天化中学、昭阳区第一中学等九所实施的体育自主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及招生当年学校向市教育体育局备案的体育自主招生简章执行,由学校自主受理报名、自主组织测试后公示,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录取。
(四)根据《昭阳区靖安镇划归大关县管辖组织实施方案》,设置普通高中招生优质指标到校三年过渡期,2024年至2026年靖安镇户籍的初中应届考生在昭阳区辖区范围就读初中,且学籍在昭阳区初中定向学校就读满三年的,可继续享受昭阳区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录取条件;2024年至2026年靖安镇户籍的初中应届考生在靖安镇中学就读初中,且学籍在靖安镇中学就读满三年的,可享受昭阳区优质普通高中定向录取条件。
五、填报志愿
(一)考生有选择就读学校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考生填报志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发生上述情况,考生可投诉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
(二)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实行分阶段、分批次录取。第一阶段录取普通高中,第二阶段录取高职、中职学校。
(三)志愿填报时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7月3日至7月7日18时止,填报网站为“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填学校代码和学校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志愿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一旦按志愿被录取,考生应当按时报到入学。
六、录取
(一)未参加中考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的考生到校就读,不得重复录取经招生考试部门批准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部门不得进行高中学籍登记,不得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确定。其中,市直各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各县(市、区)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确定县级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学校依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加强领导,严守纪律
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肩负着为党和国家选拔人才的重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守“九个严禁”招生纪律。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未尽事宜
按云南省及昭通市有关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