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樊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1.大庆路小学教育集团
长征路(丹江路口)向南交何家台巷向西交星火巷向南至铁路线(焦枝线)沿铁路线向南至星火路铁路涵洞以东南;星火路(铁路涵洞)向南交大庆路向东交长征路向南交解放路以东北;解放路(长征路口)向东交东风路向北交丹东巷向东交丹江路,向西交长征路以西南。
2.人民路小学教育集团
立业路(风华路口)向东南交前进路向北交星火路以南,前进路(星火路口)交铁路线(焦枝线)向东交星火路铁路涵洞向南至大庆路以西南;大庆路(星火路口)向西交朝阳路向北交襄电铁路向西交陆白山巷向北交人民路交风华路至立业路以东北。
3.晨光小学
火车站沿铁路线向东交春城路延伸线,沿春城路向北至春园东路以西北;春园东路(春城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交中原路向南至火车站以东南。
4.市二十中教育集团小学部
长虹路、中原路、春园路合围区域。
说明:襄阳市第二十中学教育集团主校区办学资源不足,自2022年秋季始二十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在襄阳市第四十八中学借用教学楼教育教学。
5.松鹤路小学教育集团
主校区:
松鹤路、汉江路、长汉路、长虹路合围区域。
长汉路校区:
长汉路、汉江路、七里河路、长虹路合围区域。
6.米公小学教育集团
主校区:
朝阳路(江边)向北交襄电铁路向西交长虹路以西南;长虹路(襄电铁路)向南交建设路交米公路至江边以东南;江边(米公路口)沿江向东至朝阳路以西。
回民校区:
朝阳路(江边)向北交大庆西路向东至铁路涵洞以东南;大庆西路铁路涵洞沿铁路线至江边向西交朝阳路以西北。
7.长虹路小学
①职工街(汉江路口)向东交公安巷向北交松鹤路以西北;松鹤路(公安巷口)向西交汉江路向南交职工街以东南。
②汉江路、人民路、仙桥路、春园路合围区域。
8.新华路小学
泰安路(铁路涵洞)沿铁路线向东交火车站向北交中原路至春园路以西南;春园路(中原路口)向西交新华路向南交前进路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东北。
9.迎旭小学
东风路(江边)向北交丹东巷向东交丹江路以东南;丹江路(丹东巷口)向南交旭东路向东交旭东巷以西南;旭东路(旭东巷口)向南交江边向西至东风路以西北。
10.红光小学
长征路(丹江路口)向南至何家台巷向西交星火巷向南至铁路线(焦枝线)沿铁路线向东交红光路至长征路以东南;长征路(红光路口)向西交明晶巷向南交大庆东路向东至旭东巷以东南;旭东路(旭东巷口)向南交丹江路向北交长征路以西北。
11.长征路小学
大庆东路(清河一桥)向西交明晶巷向北至长征路以西北;长征路(明晶巷口)向东交红光路向北交焦枝线沿铁路线向东至清河铁路桥以东南;清河铁路桥沿小清河至清河一桥以西。
12.前进路小学
立业路(长虹路口)向东南交前进路交化工巷沿铁路线向北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西北;泰安路(铁路涵洞)向西交前进路交新华路至春园路以西南;春园路(新华路口)向西交长虹路向南至立业路以东南。
13.磁器街小学
大庆西路(铁路涵洞)向东交长征路向南交解放路交东风路向南至江边以西南;江边(东风路口)沿江向西交一桥沿铁路线向北交大庆西路铁路涵洞以东北。
14.清河口小学
旭东巷(大庆东路口)向东交旭东路至江边沿江至清河一桥以西北;大庆东路(清河一桥)至旭东巷口以东。
15.万户小学
米公路(江边)向北交建设路交长虹路交原襄电铁路向西至汉江路以西南;汉江路(原襄电铁路口)向北交人民路向西至振华路向南至汉江以东南;江边(振华路口)沿江向东南至米公路以西北。
16.方圆学校
人民路、振华路、松鹤路、仙桥路合围区域。
17.春园路小学
春园路、铁四北路、铁四环路、铁四院路、小清河合围区域。
18.市四十六中小学部
①春城路、大李沟、小清河、焦柳线铁路合围区域;
②清河路、大李沟、春城路、春园路合围区域。
19.市三十八中小学部
七里河路(中原路口)向北交清河路至春园东路以东南;春园东路(清河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向南至中原路以西南;中原路(云集路口)至七里河路以东北。
20.市三十九中小学部
人民路(长虹路口)向东交陆白山巷至襄电铁路线以西南;襄电铁路线(陆白山巷)沿铁路线向西交汉江路向北至职工街以东北;职工街(汉江路口)向东沿职工街交长虹路向南交人民路以西南。
21.市四十三中小学部
职工街(公安巷口)向北交松鹤路向东穿过长虹路交立业路至风华路以东南;风华路(立业路口)向南交人民路向西穿过长虹路向北交职工街向东至公安巷以西北。
22.市四十五中小学部
云兴路、春园西路、仙桥路、松鹤路合围区域。
23.市四十七中小学部
①卧龙大道、人民西路、贾洼路、松鹤西路合围区域;
②松鹤西路、双金路、春园西路、云兴路合围区域。
24.市四十八中小学部
招收绿地一、二、三、四、五期,汉江梦一、二、三期和襄阳府居民子女;招收环球金融城、普陀龙湾、金楚泽信·启元云筑住宅用房或商住两用房居民子女。
25.王寨教育集团(本部)
春园西路、卧龙大道、大李沟、汉江路合围区域。
26.襄阳市施营小学
振华路(松鹤路口)向南交人民路至汉江河堤以西;汉江河堤(振华路口)向西交卧龙大道以北;卧龙大道(人民路口)向北交松鹤路以东;松鹤路路(卧龙大道路口)向东至振华路以南。招收施营社区居民子女。
27.襄阳市贾洼小学
双金路(春园西路口)向南交松鹤西路向西交贾洼路;贾洼路(松鹤西路口)向南交人民西路向东交云兴路向南至汉江河堤以西;汉江河堤(云兴路口)向西至中航大道以北;中航大道(人民路口)向北至春园西路以东;春园西路(中航大道路口)向东至双金路以南。招收前、后贾洼两个社区居民子女。
28.襄阳市衡庄小学
卧龙大道、春园西路、中航大道、中原西路、大李沟合围区域。招收衡庄社区居民子女,不招收王伙社区居民子女。
29.襄阳市王寨小学
汉江路(江山南路口)向南至七里河路以西;七里河路(汉江路口)向西至卧龙大道以北;卧龙大道(七里河路口)向北至交江山南路以东;江山南路(卧龙大道路口)向东至汉江路以南。招收王寨社区居民子女,不招收黄家社区居民子女及金楚泽信·启元云筑购房子女。
30.襄阳市王伙小学
招收王伙社区、杨湖社区、张桥社区、韩洼社区区域内居民子女。
31.樊西实验小学
招收柿铺社区、柿铺东社区、柿铺西社区、白湾社区、梁坡社区区域内居民子女。
32.市四十四中小学部
招收化纤厂及周边(田山村6、7、8组和严湾村)居民子女。
33.普陀学校小学部(含牛首镇卓营村教学点)
招收牛首镇普陀村、张营村、汤岗村、卓营村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樊城区入学条件的樊西八大市场和周边企业子女入学。
二、樊城区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1.市十二中
米公路(江边)向北交大庆西路向东交朝阳路向北至襄电铁路以西;襄电铁路(朝阳路)向西交汉江路向北交人民路向西至振华路以南;振华路(人民路口)向南交沿江大道以东,江边(振华路口)沿江向东至米公路以北。
2.市十九中
长征路(丹江路口)沿长征路向东至小清河以东,长征东路桥西(长征路)沿小清河西岸向东至汉江边以南,沿汉江边向南至红光路口以西北;红光路(沿江大道路口)向北交大庆东路向西交丹江路以北;丹江路(大庆东路路口)沿丹江路向北至长征路以东。
3.市二十中学教育集团
主校区:
长虹路、中原路、春园路合围区域。
王寨校区(原市十四中):
招收原王寨社区居民子女。
4.市二十一中
人民路(长虹路口)向东交焦枝线(人民路涵洞)沿铁路线向东北至泰安路铁路涵洞以西北;泰安路(铁路涵洞)向北交前进路向东交新华路向北至春园路以西南;春园路(新华路口)向西交长虹路向南至人民路以东南。
5.市三十一中
泰安路(焦柳铁路)沿铁路线向东交春城路延伸线,沿春城路向北至春园东路以西北;春园东路(春城路口)向西交幸福路交云集路,沿云集路、铁院中路向西交新华路,铁院中路(新华路口)向东交前进路,沿泰安路向东交焦柳铁路以北。
6.诸葛亮中学教育集团
主校区:
①汉江路、七里河路、长虹路、松鹤路合围区域;
②松鹤路、仙桥路、春园路、汉江路合围区域。
贾洼校区(原市十三中):
招收原前贾洼社区、后贾洼社区、衡庄社区居民子女。
7.市三十五中学
解放路校区:
长征路(丹江路口)沿长征路向南交炮铺街至沿江大道以东;沿江大道(炮铺街口)向东交丹江路以西北;丹江路(沿江大道路口)向北交长征路以西南。
旭东路校区(原市十五中):
大庆东路(丹江路口)向东交红光路至沿江大道以西南;沿江大道(红光路口)至丹江路以西;丹江路(沿江大道路口)向北交大庆东路以东。
8.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长征路校区(原市三十七中):
泰安路、长征路、小清河、焦柳铁路合围区域。
解放路校区(樊城一桥头原市二中校内):
米公路(江边)向北交大庆西路向东交朝阳路向北交人民路向东至人民路(铁路涵洞)以东南;人民路(铁路涵洞)沿铁路线向北交泰安路(铁路涵洞)向东交长征路向南交炮铺街至江边以西南;江边(炮铺街口)沿江向西至米公路以北。
9.市三十八中初中部
①春园路、幸福路、云集路、铁院中路、新华路合围区域;
②中原路、七里河路、清河路、春园路合围区域。
10.市三十九中初中部
人民路(长虹路口)向东交朝阳路至襄电铁路线以西南;襄电铁路线(朝阳路)沿铁路线向西交汉江路向北至职工街以东北;职工街(汉江路口)向东沿职工街交长虹路向南交人民路以西南。
11.市四十三中初中部
职工街(长虹路口)向西交汉江路向南交人民路向西至振华路以西北;振华路(人民路口)向北交松鹤路向东至长虹路以东南;长虹路(松鹤路口)向南至职工街以西。
12.市四十五中初中部
①卧龙大道、中原西路、汉江路、春园西路合围区域;
②松鹤路、卧龙大道、春园西路、仙桥路合围区域;
③松鹤路(云兴路口)向北交春园西路,沿春园西路向西交中航大道以西北;中航大道(春园西路口)向北交中原西路以东;中原西路(中航大道口)沿中原西路向东交大李沟至卧龙大道以南;卧龙大道(大李沟)口沿卧龙大道向南交松鹤西路向西交云兴路以西北;招收衡庄社区居民子女。
13.市四十六中初中部
①春城路、大李沟、小清河、焦柳线铁路合围区域;
②清河路、大李沟、春城路、春园路合围区域。
③招收春园路小学招生片区内有住宅用房的居民子女。
14.市四十七中初中部
振华路(松鹤路口)向南交江边沿江向西交人民西路至中航大道以西北;中航大道(人民西路口)向北交春园西路向东云兴路以西南;云兴路(春园西路口)向南交松鹤路,沿松鹤路向东至振华路以东南。
15.市四十八中初中部
招收绿地一、二、三、四、五期,汉江梦一、二、三期和襄阳府居民子女;招收环球金融城、普陀龙湾、金楚泽信·启元云筑住宅用房或商住两用房居民子女。
16.襄阳市第二十九中学
招收柿铺办事处辖区居民子女。
17.市四十四中初中部
招收铁路沿线和1号公路沿线的张园村、金牛村、徐庄村、肖笆村、石河村、李集村、晏楼村、崔湾村、先进村居民子女。招收本校小学应届毕业生。
18.普陀学校初中部
招收牛首镇普陀村、张营村、汤岗村、卓营村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樊城区入学条件的樊西八大市场和周边企业子女入学。
三、樊城区两镇招生及咨询电话
(一)牛首镇各校划片招生范围
1.牛首一中
招收牛首村、牛首社区、春芳营村、黄丰村、中号村、花园村、袁营村、茶庵村、新集村、长寿岛村、庞营村、熊集村、汪营村、王坡村、堰口村、刘官冲村、李洼村、张湖村、李沟村、张岗村、枣园村、上堰村、陈李湾村居民子女。
2.竹条实验中学
招收熊营社区、竹条社区、李马村、兴隆村、大李营村、刘古岗村、竹条村、张王岗村、尹胡巷村居民子女。
3.牛首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招收春芳营村、黄丰村、中号村、花园村、袁营村、茶庵村、新集村、长寿岛村、庞营村居民子女。
4.牛首实验小学
招收牛首村、牛首社区居民子女。
5.竹条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招收熊营社区、竹条社区、李马村、兴隆村、大李营村、刘古岗村、竹条村、张王岗村、尹胡巷村居民子女。
6.龙头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招收熊集村、汪营村、王坡村、堰口村、刘官冲村、李洼村、张湖村、李沟村居民子女
7.张岗中心小学
招收张岗村、枣园村、上堰村、陈李湾村居民子女。
(二)太平店镇各校划片招生范围
1.太平店中学
招收老街社区、共建街社区、胥营村、郭岗社区2组和8组、王台村1--2组居民子女。
2.青泥湾中学
招收五板桥村、郭岗社区1组和3--7组居民子女。
说明:其他村居小学毕业生由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两个中学招生比例,随机分配到太平店中学和青泥湾中学。
3.太平店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本部招收老街社区、共建街社区、胥营村、高田村、合心村、杨旗营村、蔡岗村、小龙洲村、王台村1--2组、郭岗社区8组居民子女,点校招收王台村、龙巷村、龚洲村居民子女。
4.太平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本部招收太平店中心小学、太平店中心幼儿园、五板桥幼儿园、龚洲教学点三年级升入四年级学生。点校招收田山村1--5组和9、10组、石河村、徐庄村居民子女。
5.朱坡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本部招收所辖片区教学点和朱坡中心幼儿园二年级升入三年级学生。点校招收杜湾村、孙蔡村、李家湾村、莫岗村、金牛村、张园村、肖笆村、徐堤村、曾岗村、宋闸村、徐庄村居民子女。
6.小樊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本部招收小樊村居民子女及所辖片区教学点二年级升入三年级学生。点校招收沈河村、芦湾村、邵楼村、乔岗村、刘河村居民子女。
7.上茶庵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本部招收上茶庵村、钱徐村居民子女及所辖片区教学点二年级升入三年级学生和张祠中心小学三年级升入四年级学生。点校招收王堤村、大冲村、梁庄村居民子女。
8.张祠中心小学
招收晏楼村、李集村、先进村、崔湾村居民子女。
9.太平店中心幼儿园(小学部)
招收郭岗社区(8组除外)居民子女。
10.朱坡中心幼儿园(小学部)
招收朱坡社区、朱坡村、龙李村居民子女。
11.五板桥幼儿园(小学部)
招收五板桥村居民子女。
(三)招生说明:
1.牛首镇、太平店镇所管辖的范围,小学学生入学由各自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牛首中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10—3063357;太平店镇中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3986336560。(咨询时间:7月17日—8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下同)
2.牛首镇、太平店镇初中招生:
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中学招生咨询电话:0710—2111668;襄阳市樊城区青泥湾中学招生咨询电话:15871019889;襄阳市樊城区牛首一中招生咨询电话:13871677121;襄阳市樊城区竹条实验中学招生咨询电话:13545337694。
3.特殊区域学生就读。监护人住宅类房屋位于“春园路——长虹路——中原路——七里河路——大吕沟路”合围区域内的(该区域属高新区紫贞、七里河街道管辖),请8月1日至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在“入学申请”填报窗口,选报樊城区公办学校,方能到对应片区樊城学校就读。在上述区域内无住宅类房屋的,请向高新区申请学位,或及时回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申报学位,以免延误入学。
四、其他事项
1.本招生入学方案主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各学段中途转学(插班生)不适用。对于中途申请转入且符合条件(同新生入学条件)的插班生,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以接收,没有空余学位则不予受理。为保障考试录取公平,初中阶段学生在八年级下学期开学后原则上不接受转入,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转学的,中考时不得报名参加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并需签订放弃指标到校承诺书。
2.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教育、物价等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3.本办法由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樊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