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市中心城区高中录取办法(2021赣州中心城区高中录取线)

教育百科2024-07-25 15:29:31未知

2024赣州市中心城区高中录取办法(2021赣州中心城区高中录取线)

  录取办法

  1.投档规则

  投档录取时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

  录取前,全市将设定一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未达到此控制线的考生不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及均衡录取。

  投档录取顺序按提前批(赣创计划、零批次统招、提前批统招)、第一批统招、第一批特长与特色班、第一批均衡、第二批统招、第二批特长和自行组织生源等7个批次依次进行。逐批录取逐批清,无志愿考生不参与投档录取,已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改录,不再参与其它批次志愿的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升学总分相同时,投档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高者优先投档;当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也相同时,物理+历史成绩之和高者优先投档。

  2.提前批

  (1)赣创计划。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面向赣县区招生40人,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上年该校统招线的85%即685分,赣县区教体局制定录取政策与资格审核并录取,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面向五区(除赣县外)招收40人,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上年该校统招线的90%即725分,上线生源按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测试成绩相同时初中学考成绩高者优先。招生方案、录取资格及拟录名单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2)零批次统招。赣江院分校招收100人,按志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我市升学满分的90%即761分。赣州中学、赣州三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本校在三区第一批统招线下20分。

  (3)提前批统招。赣州中学、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南师大附中、赣州六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本校在三区第一批统招线下20分。南康中学民航基地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我市升学满分的80%即676分,且英语不低于90分。

  3.第一批

  (1)统招。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一次性投档,即在分数优先前提下,从最高分者开始,依次检索考生的志愿1、志愿2、志愿3三个平行志愿,如果志愿1学校未完成计划,则按志愿1投档录取;若志愿1落选,则检索志愿2,如果志愿2学校未完成计划,则按志愿2投档录取;若志愿2落选,则检索志愿3,如果志愿3学校未完成计划,则按志愿3投档录取;如志愿3也落选,表示该生统招批次落选,参与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

  每个学校最后一位录取者的总分和相应单科成绩之和,即为该校第一批统招录取分数线和相应单科最低分。

  (2)特长与特色生。第一批特长生和创新特色生具体招生办法按市教育局制定的相应方案执行。

  (3)均衡。梯度志愿,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均衡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各高中学校第一批统招线下120分。

  第1均衡志愿录取:根据各招生学校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均衡计划数和考生第1均衡志愿,依次逐校进行录取。首先从同一初中学校筛选出第1均衡志愿填报了同一招生学校的考生,然后根据该校对应的均衡计划数,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同分者全部录取,下同)。所有初中学校按分配的均衡计划录取结束后,若有初中学校线上志愿生源不足,该招生学校出现剩余均衡计划,则再从所有初中学校尚未录取且第1均衡志愿填报了该招生学校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2均衡志愿录取:招生学校按第1均衡志愿录取结束后,如已完成全部均衡招生计划,则在第2均衡志愿填报了该招生学校的,均为无效志愿。如招生学校按第1均衡志愿录取结束后还有剩余均衡计划,则再从所有初中学校尚未录取且第2均衡志愿填报了该招生学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如仍有未完成的均衡计划不调剂、不补录。

  各初中学校要张贴发布本校均衡预录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对均衡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的均衡录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4.第二批

  (1)统招。考生可选填3个平行志愿,录取方法与“第一批统招”相同。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档,不得改录同批次其他学校。因其他类型招生等政策原因造成缺额的,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公布缺额计划,招生学校在投档线上征集生源。

  (2)特长。考生可选报1个,录取方法与第一批同。

  (3)自行组织生源。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学校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突破计划招生,未完成计划不调剂。

  五区9所民办高中允许在五区(除本区外)按批准的计划自主组织生源,招收工作必须在生源所在区域统招结束后进行,不得招收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降低录取要求(不得低于面向本地生源统招分数线),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规定区域外招生。未完成的计划不调剂。

  5.随迁子女的录取

  外省、外市随迁子女考后回我市户籍地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和户籍证明、地市级教育部门成绩证明和学籍审核意见,户籍地招考部门在优先保证本地生源的入学需求、在学位有空余情况下调剂录取,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相关提示:

  本方案中“五区”指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三区”指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两区”指南康区、赣县区。

  普通高中招生分三个批次:提前批(包括赣创计划、零批次统招、提前批统招)、第一批(含统招、特长与特色生、均衡等)、第二批(含统招、特长、自行组织生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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