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和《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教发〔2024〕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招收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灵武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居住在灵武市的随迁子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初中招生。招收灵武市辖区各小学毕业生及户籍地或居住在灵武市的非本市小学毕业生。
3.政策性统筹招生
(1)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落实家庭住址或父母单位地址在灵武市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由市教体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二)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我市小学计划招收新生81个班3375人;初中计划招生63个班3100人。
(三)招生政策
一、划片入学
1.以房入学。2024年秋季应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是指应入学学生父母,孤儿除外)须持有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商品房(住宅)、拆迁安置房或自建房等有效证明,作为片区入学的资格认定。一套住房只能用于一个家庭的子女入学,房屋持有人已出租且在出租期内的住房不能作为房屋持有人子女片区入学住房。
2.房屋年限。应入学学生监护人所持有的片区入学房屋购房时间应满1年且正式居住(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购买)。2023年8月31日以后购买房屋的,根据片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住房
(1)法定监护人(以下称监护人)户籍和持有的商品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所购房已实际入住一年以上(入住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以前。)
(2)监护人名下拆迁安置的小产权房(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
(3)监护人名下购置的二手商品房或小产权房(需提供双方买卖的相关有效票据、公证书、银行交易流水,居住证明材料、拆迁安置协议等,且购置时间不少于1年)。
(4)监护人名下持有宅基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
(5)监护人或应入学新生名下持有经公证的祖辈去世遗产房屋。
(6)监护人名下持有相关部门分配的公租房、廉租房。
以上情形各类证件日期均应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
4.不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住房
(1)监护人名下持有的营业房、商用房。
(2)监护人名下持有购买未经公证的小产权房。
(3)应入学学生监护人名下持有2个及2个以上法人的房屋,有一方不是应入学学生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且应入学学生监护人名下还有其他房产的,该房屋不能作为片区入学依据。
(4)应入学学生祖辈名下持有的房屋。
(5)应入学学生监护人名下持有的公寓房(商用)。
(6)租住房。以租住房作为入学条件的学生,租住房屋时间需满1年以上,且学生监护人名下在灵武市区内无任何房产备案信息,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所有出租户经学校入户核实后,方能以租住房作为入学依据。
凡不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住房,待片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入学学生招录完毕后,依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由市教体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二、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1.统筹调剂。以监护人持有的营业房、商用房、未经公证的小产权房、公寓房(商用)、租住房等入学的,由市教体局依据城区各中小学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2.分批安排入学。根据各学校片区内入学人数,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实行一校一策,分批安排。当学校招生片区内符合以房入学条件的新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时,剩余学位由市教体局统筹调剂安排,剩余学位数少于需调剂安排入学的学生数时,按照调剂类别先后顺序分批调剂入学(即:第一类优先第二类,第二类优先第三类)。如剩余学位数多于第一类学生数,直接安排就读;若剩余学位数少于第一类学生数,则组织第一类学生以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学生,不再组织第二三类学生报名,以此类推。
3.调剂安排入学顺序(次序分先后)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划片入学住房的购房时间不足1年。
(3)监护人因病因残失去监护能力,应入学学生由祖父母长期抚养,可以进行事实认定的。
(4)应入学学生监护人无房,其祖父母在灵武市城区内购房,入学新生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户口上且不少于2年的;
(5)购买已竣工但未交付使用的新建住房。
(6)购买二手住房的,无手续,但提供关联手续,可以进行事实认定的。
(7)购买营业房、商用房、公寓房、未经公证的小产权房,监护人名下持有2个及2个以上法人且有一方不是应入学学生父亲或母亲的住房、商用房等。
(8)租住房。包括监护人在我市各企业工作的职工等,需同时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以上情形,就近学校有学位时,按序号先后顺序分批予以调剂安排入学;就近学校无学位时,实行一址对应多校,由市教体局根据全市中小学招生情况,依据实际居住地周边学校空余学位予以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四)入转学审核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一、房屋材料
(1)商品房。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2023年至2024年度的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提供不动产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
(2)小产权房。提供拆迁协议或公证书及2023年至2024年度的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公证处不予公证的小产权房提供2023年及2024年两年生活票据和关联材料共同作为印证。
(3)公租房、廉租房。提供我市相关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证明及2023年至2024年度的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
(4)自建房。提供宅基地证或不动产权证,2023年至2024年度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
(5)二手房。提供双方买卖合同、公证书、购置交易的银行流水,票据,契税发票及2023年至2024年度的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
(6)租住房。提供户口簿、灵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2023年以来采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银川市以外)还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说明:以上需要提供的入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如在新生入学资料核验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片区入学资格,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况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二、户籍材料(户口)户籍地(户口)用于确认应入学学生年龄及与房产持有人之间的监护关系,不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1)房产持有人和应入学学生在同一户口本上,只提供户口本;
(2)房产持有人和应入学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和监护人结婚证;
(3)监护人离异的,提供户口本、法院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监护权认定相关证明,确认为实际监护人。
三、延缓入学材料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近期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等资料由所在幼儿园登记汇总后,报市教体局备案。未经审核备案又不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在下一年入学时,如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入学。
(五)招生方式
1.城区学校
2024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秋季入学通过网上登记报名。网上信息登记方式有以下三种:
方式一:微信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菜单“中小学——银川市中小学入学——公办小学入学——选择灵武市”登记入学信息;
方式二:打开“我的宁夏APP”——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选择“灵武市”登记入学信息;
方式三:打开“宁夏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我要申请”——选择“灵武市”登记入学信息。入学新生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上方式填报入学信息,因错过时间未及时填报信息的,还可以参与第二次网上信息填报;两次均错过网上信息填报的,如片区学校学位已满,一律统筹调剂入学。具体信息填报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2.农村学校
农村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根据片区学校通知,直接到所在片区的农村学校现场报名入学;同时符合城区学校划片入学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平台填报城区学校划片入学信息。
3.灵武市第七中学(原第六中学-银川二中灵武分校)
第六中学于2024年秋季学期整体搬迁至新建第七中学校址(汽车站西面),片区招生范围为:银昆高速以东,大河路及其延伸线以南,西昌街以西,灵州大道及其延伸线以北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包括绿地宝塔、盛世灵州、盛世嘉园、农场南苑小区、灵春花园等小区及农场二站、三站、四站区域)。
第七中学(原第六中学)片区内七年级入学新生按照入学资料核验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学校核验入学资料,符合第七中学片区入学条件的七年级新生由学校登记入学,未通过学校资料核验的新生,由市教体局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况,统一调剂入学。第七中学(原第六中学)片区内七年级新生报名登记结束后,剩余学位面向灵武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通过电脑摇号派位产生,学生及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第六中学摇号招生。参加第六中学摇号招生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剩余学位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摇号派位信息登记及现场摇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如愿入学服务”或“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告。
备注: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和全市小学毕业生入学平台信息登记情况,第四中学片区内新建白鹭湾、山河樾、熙玉园小区及熙水台小区、农场一站的七年级新生今年可自主选择第四中学或第七中学(原第六中学)就读,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上述区域内的七年级新生继续在原片区学校(第四中学)就读。
(六)招生流程1.平台填报信息
(1)市教体局通过灵武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如愿入学服务”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各学校招生片区。各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片区、张贴招生公告。
(2)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相关信息,完成预报名登记。
(3)网上报名截止后仍未在平台填报信息的应入学学生,由市教体局根据全市公办中小学学位情况调剂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入学资格审核
(1)线上分配报名新生。平台入学信息填报结束后,市教体局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学校入学片区对平台填报学生分类、分批次分配至各中小学核验入学资料。
(2)学校现场审核。学校按照平台分配的入学新生信息,通知学生监护人,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核验入学材料。核验入学材料要根据片区入学政策要求,组织人员结合信息化平台对房产、户籍等新生入学资料分类逐一进行现场审核。将符合片区入学政策的新生入学材料拍照制作成PDF文档,并以“序号+小区+学生姓名”命名保存,与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的新生花名册一并上报市教体局复核备案。
(3)调剂安排。符合片区入学政策的学生审核结束后,市教体局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调剂入学的新生入学。各学校要按照招生流程,采取入学资料核验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调剂入学新生进行核验、确认接收。
3.通知新生到校报到注册
市教体局对各学校新生入学资料复核完成后,各学校通过平台短信通知家长带入学新生到校报名。市教体局根据平台中新生入学报到情况,统一为学生注册学籍。禁止学校招录未在平台填报信息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破坏招生秩序,给全市招生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七)转学工作
1.基本原则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灵武市且户籍已迁入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灵武市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原则上,已在灵武市城区内各中小学就读的,不再安排城区内转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外省转入;初三年级、高一年级、高三年级不办理转学,灵武市普通高中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2.转学报名方式及时间
灵武市城区学校转学实行个人网上登记报名,转学学生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同新生入学条件)且转学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市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报名方式: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中小学转学登记系统登记报名(网址:www.ycrxbm.cn)。具体登记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未在平台登记报名的转学学生不予受理转学。
3.审核材料
转学所需材料与新生入学所需材料一致。转学学生监护人在“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登记转学相关信息后,要保持手机畅通,根据平台短信通知时间携带转学材料和地点现场审核。
4.分配方式
转学学生无片区划分,视全市公办中小学空余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当网上申报转学学生数小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时,市教体局在转学登记系统中直接安排转学学生转入相对应的学校就 读。网上申报转学学生数大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时,市教体局依据监护人购买房屋、租住情况等综合因素排序分配就读学校。
2024年秋季转学学生将于9月10日前以短信方式告知监护人到分配学校报到(备注:转学学生未转入到灵武市城区各学校前,先在原就读学校正常就读并领取教材,待收到转学通知后再到灵武市城区接收学校报到)。
5.报到入学
学生监护人依据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学校报到入学,学校为接收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业务。未及时到相应学校报到的转学生将视为放弃转学,市教体局不再受理其转学申请。
6.其他情况
未及时登记的转学学生由市教体局根据具体情况开通平台进行补报,补报结束后不再安排转学。
7.要求
(1)学生转学最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学校、教体局应在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学籍转接手续。
(2)学生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要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起始年级的新生不办理转学手续。
(3)严格审核转学手续。转学、休学、复学应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手续,城区转入学生需要提交户口、片区内房产、学籍信息表等信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转学的需提交居住证、户口本、学籍信息表等;休复学需要提交市级以上医院的有关病历证明及康复证明。
(八)招生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招生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学校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须向市教体局提交申请,研究通过后批准执行。
2.严格班额设置标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班额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并主动向家长公开。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学校要合理调配教师,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学生性别、民族、居住小区等因素随机进行均衡编班,编班后进行公示。
3.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接受)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各学校不得擅自择校招生,凡是学校私自招生的,市教体局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并严肃追责。
4.严格执行招生方案。各学校严格落实招生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接收学生,不得人为设置门槛,对市教体局新生入学登记系统中符合条件分配的新生做到应收尽收。
5.严格学籍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各中小学组织填报注册学籍信息表,汇总后上报市教体局统一组织注册新生学籍,农村小学新生学籍由各校学籍管理员注册。严禁各中小学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市教体局按规定每学期组织对各学校开展两次学籍核查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畅通渠道
成立由市教体局局长任组长,纪检、教育督导、教育教学管理、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为成员的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举报电话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依法处理来信来访和违纪违规事件,发现违规入学问题,严肃查处。
2.服从安排,保障入学
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中小学校要妥善解决服务片区招生工作出现的问题,保证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市教体局调剂入学的学生应入尽入。出现集中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招生工作将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3.严肃纪律,维护稳定
中小学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影响面大,政策性强,各中小学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宣传,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2024年灵武市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片区划分
(一)城区小学片区
1.市第一小学片区
招收居住在中兴街过西平路接富兴街以东,灵州大道以南,柳树巷以北,育才街过健康路接灵白街以西等区域。(包括灵州华府ABC区、公路苑、中心花园、公安局小区、枣园湖畔A、B区等小区)的适龄儿童。
2.市第二小学片区
(1)招收居住在兴唐街以东,利民路以南,中兴街以西,南薰路以北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月安小区、湖滨花园、西子小区、宏泰小区、西苑小区、老二中小区、湖景等小区)。
(2)招收居住在中兴街以东,西平路过富兴街接柳树巷以南,育才街以西,湖滨巷以北区域内的(包括党校家属楼、东升小区、健康小区、唐城商业街住宅楼、花雨湖滨AB区、梅花苑等小区)适龄儿童。接收全市调剂学生。
3.市第三小学片区
(1)嘉源街以东,灵州大道以北,大河路以南,东盛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龙辰华庭、绿苑新村、明珠苑ABC区、灵药新村、二建新村、阳光城、林秀苑AB区 、枣香苑、广电局和扶贫办家属院等小区)。
(2)招收东山坡至水泥厂307国道沿线的适龄儿童。招收全市调剂学生。
4.市第四小学片区
招收居住在嘉源街以东,灵州大道以南,中兴街过利民路接兴唐街以西,西平路以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福林小区、欧景豪庭、佳苑小区、利民小区、城市花园、鑫祥花园、西湖名邸A区等小区)。
5.市第五小学片区
(1)西昌街以东,富兴街以西 南熏路以南,兴灵路以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龙凤家苑、上元名城A区,南苑AB区,鑫盛绒都、西湖人家、家和园A区、同利家园等小区)。
⑵西昌街以西,西平路以北,211国道以东,朔方路以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熙水台小区、宝塔绿地名邸、盛世灵州、盛世家园小区及周边新建小区等)。
(3)朔方路接344国道以东,西昌街以西,灵州大道以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可就近选择到市五小或农场小学就读(包括盛世学府,盛世家园、绿地宝塔小区等)。
6.市第六小学片区
招收育才街以东,健康路过东盛街接西平路以南,湖滨巷(路)过东盛街接南薰路延伸段以北,秦渠以西区域(包括芙蓉苑一期,花雨湖滨C区、花雨湖滨D区、芙蓉家园、东润豪庭、尚景名苑小区、梨花苑B区等)及周边小区的适龄儿童。
7.市第七小学片区
招收居住在西昌街以东,嘉源街以西,南薰路以北,西平路以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上元名B区、西湖名都、壹号公馆、龙辰宜合苑一期等小区)。
8.市第八小学片区
招收居住在西昌街以东,嘉源街以西,西平路以北,朔方路以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含水木灵州一至八期(和谐苑、木华苑、水清苑、灵馨苑、龙翔苑、尚品苑、绿洲苑等、包括居安小区、烟草小区、龙辰宜合苑二期、印象灵州)及周边小区的适龄儿童。
9.市第十小学片区
招收居住在湖滨巷过富兴街过中兴街延伸至西湖以南区域,兴业路以北,中兴街过南薰路接富兴街以东,灵白街以西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园丁小区、芙蓉苑二期、嘉宁小区、家和苑B区、玉湖林湾,兴达悦府、唐城苑等小区)。
10.市第十一小片区
招收灵白街以东,健康路过东盛街接西平路以北,灵州大道以南,果园路接东盛街以西区域(包括枣园人家、灵州花园一、二期、花畔里小区等)及周边小区的适龄儿童。
11.市东塔小学片区
(1)招收居住在灵白街以东,南薰路以南等区域内(包括东塔家园、鹏程雅园、梨花苑A区等小区)的适龄儿童。
(2)招收现居住在东塔镇东塔村、果园村原属于东塔小学片区的适龄儿童。
(3)居住在民生家园的移民子女可就近选择到东塔第二小学就读。
(二)初中学校片区
1.市第二中学片区
(1)嘉源街以东,灵州大道以南,中兴街过灵州大道连东盛街以西,西平路接富兴街以西,黄河路以北区域(包括南苑AB区、鑫盛荣都,西湖人家、家和苑A区、同利家园小区等)
(2)西昌街以东,嘉源街以西,西平路以南、南熏路以北区域。(包括宜合苑、上元名城B区、绿地壹号小区、西湖名邸B区小区等)。
(3)西昌街以东,嘉源街以西,灵州大道以北,朔方路以南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包括水木灵州四期五期、印象灵州小区、明珠苑A、B、C区等小区)。
2.市第三中学片区
(1)招收白土岗乡、马家滩镇、临河镇、原大泉乡等区域内小学毕业生。
(2)中兴街以东,灵港路以西,大河路以南,灵州大道以北(包括林秀苑AB区小区等)小学毕业生。
(3)东盛街以东,秦渠以西,西平路以北三角区域(含花畔里、灵州花园等小区) 小学毕业生。
(4)市三小、市六小(属市三中片区)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可对口升市三中。
3.市第四中学片区
(1)银昆高速以东,灵州大道及其延伸线以南,嘉源街以西,西平路以北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包括农场一站、水木灵州一至三期、八期,龙辰宜和院A区、上和园、萃园、熙水台、白鹭湾、山河樾、熙玉园等小区)。
(2)西昌街以东,南薰路以南,嘉源街以西,镇河路以北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包括龙凤家园、上元名城A区、上元名城三期等小区)。
4.市第五中学片区
(1)富兴街以东,秦渠以西,西平路以南,黄河以路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2)招收市一小和市六小部分(属市五中片区)、东塔小学、东塔第二小学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可对口直升市五中。
5. 市第七中学(原第六中学)
第六中学于2024年秋季学期整体搬迁至新建第七中学校区(汽车站西面)。片区招生范围为:银昆高速以东,大河路及其延伸线以南,西昌街以西,灵州大道及其延伸线以北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包括绿地宝塔、盛世灵州、盛世嘉园、农场南苑小区、灵春花园等小区及农场二站、三站、四站区域)。
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和全市小学毕业生入学平台信息登记情况,第四中学片区内新建白鹭湾、山河樾、熙玉园小区及熙水台小区、农场一站的七年级新生今年可自主选择第四中学或第七中学(原第六中学)就读,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上述区域内的七年级新生继续在原片区学校(第四中学)就读。
6.市第八中学片区
招收崇兴镇、郝家桥镇各小学初中毕业生。崇兴小学、崇兴第二小学、崇兴第三小学、郝家桥小学、郝家桥第二小学毕业生可对口直升市第八中学。原大泉乡的部分小学毕业生也可以根据家庭实际选择到市第八中学就读。
7.市狼皮子梁学校初中部
招收原狼皮子梁乡各村小学毕业生。狼皮子梁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燕宝小学毕业生可对口直接升入狼皮子梁学校初中部。泾兴小学的毕业生也可以根据意愿选择在狼皮子梁学校初中部就读。
8.其他农村各中小学执行原有片区划分范围。
说明:片区边界的街(巷)如无另外说明,均以街(巷)的中轴线为准来确定以南、以北或以东、以西。
2024年灵武市义务教育阶段
各学校招生计划
(一)小学
图源:如愿入学服务(下同)
(二)初中
灵武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招生入学预警提示
(一)预警学校及预警提示
一、预警学校
1.入学、转学红色预警学校:市一小、市二小、市四小、市五小、市六小、市八小、市二中、市四中、市五中。学校片区内每年入学人数达到或接近片区常态招生计划数。现各年级班额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班额,提醒家长谨慎选择。
2.入学、转学黄色预警学校:市三小、市七小、市十小、市三中。学校片区内入学人数介于常态招生计划数的90%以上。现各年级班额已接近规定的班额,剩余学位有限,提醒家长合理选择。
3.其他城区学校及周边农村学校,学位相对充足。
二、预警提示
1.根据红色预警学校办学规模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在近两年内,结合全市新建学校和学校规模,将适时调整红色预警学校招生片区。
2.继续实行以房入学政策,当学校招生片区内符合以房入学条件的新生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将在1年房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按购房日期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统筹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预警信息为当年摸底信息,若未来片区入学人数减少,将适时调整预警学校等级或取消预警。
4.本次预警仅供参考,不作为家长购房或迁户等行为的依据。
咨询电话:0951-4031064。
2024年灵武市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流程
(一)线上登记入学信息
一年级、七年级新生登录“如愿入学服务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并保持手机畅通。(二)线上初审入学信息
线上审核入学登记资料,初审后短信分批通知家长,携带相关入学资料按短信通知时间和地点进行线下资料审核。
(三)线下核验入学资料
片区学校分批对入学新生报名资料进行线下核验
(四)片区入学或调剂入学
通过片区学校资料核验的新生,由相应片区学校登记报名入学,未通过片区学校资料核验的新生,由市教体局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况,统一调剂入学。
(五)现场核查需提交材料1.城区小学
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接到短信通知后,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水电暖相关票据等有效证明材料,到通知学校现场核查。没有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不动产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电暖相关票据等有效证明材料,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平台报名一致。
2.城区初中
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持小学毕业证、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水电暖相关票据等有效证明材料,按通知时间到所在片区初中审核报名入学,没有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不动产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电暖相关票据等有效证明材料,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平台报名一致。
3.农村中小学
携带户口簿按通知时间到所在片区中小学审核报名入学。
4.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随迁子女(银川市以外)需携带监护人居住证、户口簿原件、租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备案凭证按通知时间到相应学校审核报名入学。
(六)备注
1.根据入学平台信息填报情况,第五小学学位超额,结合就近入学原则和家长意愿,第五小学片区内家和苑A区、同利家苑小区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调剂至第十小学就读;尚景名苑小区内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可到第六小学或第十一小学就读。
2.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和全市小学毕业生入学平台信息登记情况,第四中学片区内新建白鹭湾、山河樾、熙玉园小区及熙水台小区、农场一站的七年级新生今年可自主选择第四中学或第七中学(原第六中学)就读,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上述区域内的七年级新生继续在原片区学校(第四中学)就读。
3.第七中学(原第六中学)片区内七年级入学新生按照入学资料核验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学校核验入学资料,符合第七中学片区入学条件的七年级新生由学校登记入学,未通过学校资料核验的新生,由市教体局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况,统一调剂入学。
4.第七中学(原第六中学)片区内七年级新生报名登记结束后,剩余学位面向灵武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通过电脑摇号派位产生。摇号派位信息登记及现场摇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如愿入学服务”或“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告。
5.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一年级新生,须提供近期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等资料并到市教体局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又不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追究监护人相关法律责任,在下一年入学时,如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