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范围及计划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岳阳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岳阳县学籍初中毕业生,凡不能通过岳阳市中考成绩查询平台岳阳县端查询成绩的学生不能参与录取。
2.招生范围。县域省示范普通高中、普通高中特长生、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面向全县初中学校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经县、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可在其他县市区统筹调剂,安排招生。县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所处地理位置,坚持生源基本均衡,划定招生范围。(见附件)
3、招生计划。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校政策,其他普通公办高中招生参照相关政策对薄弱初中实行计划调剂。根据各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师资情况核定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见附件)
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政策、计划、范围及录取条件、办法、结果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招生行为规范、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原则。加强普职招生与资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同步推进我县普、职招生。
3.坚持划块招生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学校择优录取原则。普通高中计划到校,根据高中学校所处地理位置划分招生范围。学生按要求自主填报志愿,依据学生志愿与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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