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塘厦镇春季学期公办学校插班招生安排原则
(一)小学:
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剩余的公办学校。可提供插班学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
1.家庭户、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不动产(住宅)的学生,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学校解决。如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调剂到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2.集体户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学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居住(租房)地址与各学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等情况统筹安排。
(二)初中:
采用抽签的方式按户籍生学位比例派位到两所初中。其中家庭户、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不动产(住宅)的学生,可申请安排在学区内学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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