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清远清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清远市清城区一年级招生)

教育百科2024-05-11 00:30:39未知

2024清远清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清远市清城区一年级招生)

  2024清远清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一、公办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小学学籍,在清城区学校的招生范围(即学区,下同)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学校学区内户籍,且户籍在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所拥有合法房产(合法房产是指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且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拥有权属占比51%以上的房产,以下简称“合法房产”)的同一地址上,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2)户籍在学校学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产的地址上,并实际一同居住;

  (3)户籍在清城区内、学校学区外,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4)其户籍挂在清城区学校学区内的派出所,或挂在学区内非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员的合法房产地址上;

  (5)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6)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学校学区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且持有在清城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7)非清城区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二、民办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小学学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清城区户籍;

  (2)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清城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3)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4)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在清城区内有稳定职业、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两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5)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且持有在清城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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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监护人  户籍  城区  学区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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