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南湖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有南湖新区户籍;
(二)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南湖新区购买房产;
(三)父母在南湖新区务工或经商,且在南湖新区居住和录入网格信息。
工作要求
(一)落实招生政策。各学校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不得超计划和超班额招生。严禁接收已有学籍的学生为新生、严禁接收空挂学籍学生、严禁超班额接收插班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招生办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全区小学招生工作,各学校协助进行范围内生源信息填报指导、入户调查、改派核实以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规范招生行为。所有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违规招生。招生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与招生、入学有关的宴请,不得收受红包礼金,严防“雁过拔毛”式腐败。
(四)加强学籍管理。所有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均须通过网上平台报名,对未通过“湖南省中小学新生入学在线报名平台”报名等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违规转学、寄读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五)强化招生监督。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区教育体育科技局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教育阳光服务中心:0730—8849113,纪检监督:0730—8232138,咨询电话:0730-8737618)。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工作督查,违纪违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