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具体如下:
(一)本科提前批次,包括9类招生计划。
1.军队院校;
2.公安政法院校(专业);
3.航海院校(专业);
4.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
5.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6.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
7.其他院校,主要包括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相关院校飞行技术专业以及部分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院校专业等;
8.体育类本科院校;
9.艺术类本科院校。
上述1至7类为普通类招生计划。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
(二)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三)专科批次,包括普通类专科批次、体育类专科批次和艺术类专科批次。体育类、艺术类和定向培养军士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在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科院校组织进行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