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段升学”录取工作
(一)录取办法
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中职与本科“3+4”、中高职“3+3”(含中高职“4+2”,下同)分段培养的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中职职教高考录取。
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经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考核合格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在核定的计划内,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学生参加“转段升学”,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
(二)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统一网上报名,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应,方能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参加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高职(专科)牵头院校。兼报中职职教高考的转段学生,如未被转段录取,且符合中职职教高考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中职职教高考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
(三)录取批次
转段录取与中职职教高考本科、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