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明节气点,斗指丁;太阳黄经为15°;于公历4月04-06日交节。《淮南子·天文训》:“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文中的“清明风”,即清爽明净之风。
2、“清明”的含义,通常认为是指气候暖和,草木萌动,杏桃开花,处处给人以清新明朗、欣欣向荣的感觉。《岁时百问》:“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历书》:“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盖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因此得名。”
3、清明节是中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第108天。由于二十四节气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所以古代劳动人民用它安排进行农事活动。《历书》:“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一到,气温升高,雨量增多,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点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可见这个节气与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