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瓦房店城区小学入学招生通知 2023年瓦房店城区小学入学招生通知
瓦房店市关于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2023年瓦房店市城区13所小学(实验小学、友谊小学、文化小学、义勇小学、文兰小学、世纪小学、钻石街小学、花园小学、五一小学、新华小学、工农小学、进步小学、轴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相对就近、统筹学位”的原则,采取分类录取的方式统一组织实施。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居住在瓦房店市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顺序
第一批次: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抚养人)有房产的(以下简称父母房类);
第二批次:学生本人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抚养人)无房产,常年与有房产的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居住的(以下简称老人房类);
第三批次:学生本人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抚养人)无房产,租住他人房屋的(以下简称租房类)。
注:买房未过户的、住亲属房的、因房屋动迁暂未回迁且无房租房的及其他无房产证等特殊情况招生批次等同于第三批次租房类。
各小学按批次进行招生,额满为止。若前一批次学校招生计划已满,将不招收下一批次。
四、招生办法
(一)网络报名
家长根据方案要求选择对应招生批次,通过扫描《小学招生预约报名》二维码进入表单(每批次第一个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2023年瓦房店市城区小学招生预约报名单》(以下简称《预约报名单》),现场核验时若非本批次报名将不予审核材料。网络报名时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一次,提交后不能修改,申请时务必记住自己设置的密码,用于查询和打印《预约报名单》。
第一批次:父母房类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5月19日18:00;预约报名二维码和下载预约报名单二维码如下:
第二批次:老人房类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8:00-5月26日18:00;预约报名二维码和下载预约报名单二维码如下:
第三批次:租房类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8:00-6月2日18:00;预约报名二维码和下载预约报名单二维码如下:
(二)现场核验
1. 现场核验时间
●第一批次父母房类: 2023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2:30-17:00。
●第二批次老人房类(学生本人和学生父母无房): 2023年5月27日,上午8:00-11:00,下午12:30-17:00。
●第三批次租房类: 2023年6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2:30-17:00。
2.核验地点
家长根据《预约报名单》中预约时间到瓦房店市实验小学现场核验报名材料(不需要学生本人到场)。
(三)现场核验时家长需提供的材料
要求携带A4大小纸质《预约报名单》和本招生方案中要求准备的材料进行现场核验,具体内容如下:
1.父母房类
(1)户口本(学生和父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本人页。
●学生所在的户口本首页。
(以上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学生父亲页。
●学生母亲页。
(以上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可带学生疫苗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本人或父母房证(贷款买房或房证在抵押中的,一手房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买卖合同书;二手房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结婚证(若父母离婚,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提供的房证须是具有抚养权一方的房证)原件和复印件;
(5)水费、电费、取暖费等收据(至少提供两种,水费、电费若网上交付,可截图打印)。
2.老人房类(学生本人和学生父母无房)
(1)户口本(学生、父母和老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本人页。
●学生所在的户口本首页。
(以上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学生父亲页。
●学生母亲页。
(以上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老人本人页。
●老人所在的户口本首页
(以上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可带学生疫苗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老人房证(贷款买房或房证在抵押中的,一手房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买卖合同书;二手房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结婚证(若父母离婚,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提供的房证须是具有抚养权一方老人的房证)原件和复印件;
(5)水费、电费、取暖费等收据(至少提供两种,水费、电费若网上交付,可截图打印)。 若学生和父母均不在老人户口本内,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其它法定材料证明学生与房证所属老人的家庭关系。
注:学生本人和学生父母在有房的前提下,不得提供老人房产材料,若提供老人房产材料,经审查核实后,将取消学生原学校录取资格,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分配。
3.租房类
(1)户口本(大连市以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本人页。
●学生所在的户口本首页。
(以上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学生父亲页。
●学生母亲页。
(以上两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可带学生疫苗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表》(承租方一人到不动产中心办理即可)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结婚证(若父母离婚,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提供的《房屋租赁备案表》须是具有抚养权一方登记)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适龄子女需提供现军官证和部队出具的佐证材料;引进人才适龄子女家长需提供组织部开具的瓦房店市引进人才证明材料;烈士子女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家长提供的证件一定要真实有效,市教育局将联合公安局、不动产中心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或材料提交不全,学生录取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分配。
(四)新生录取分配结果
教育局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审核证件原件(材料无问题的,原件现场返还),招生工作小组留存复印件,新生录取分配结果由录取小学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
五、录取政策
(一)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在市内小学学区范围内有房产的,将按照住宅所在学区录取,若学校学位数少于符合报名入学条件人数的,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学生,额满为止,余下生源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在其它小学;老人房类和租房类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二)学区划分是以用途为“住宅”性质的房屋为依据,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商服用地的公寓等)均不可作为学区内房屋使用。
(三)新建房屋须竣工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方可作为入学使用,期房或正在施工中的房屋不作为入学使用。
(四)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有独立住房权属证明但另外还与其他人共有住房权属证明,按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独立住房权属证明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
(五)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名下有多套房屋者,以实际入住房产所在地址安排学生入学,经报名现场核验后不得更改,学生入学后不能使用另外一套市内区域房产办理转学。
(六)现役军人适龄子女、引进人才适龄子女将根据学区、学位和个人意愿适当安排。
六、其它事项
(一)为避免人员聚集,家长务必根据《预约报名单》预约时间到实验小学办理窗口核验报名材料,不要提前到学校门口聚集。
(二)因故未能按时报名的适龄儿童,于2023年6月12日-6月13日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未在规定期限报名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分配。
(三)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钻石街小学没有免费班车服务。
(五)大连瓦房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招生工作以该校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瓦房店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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