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录取办法:
各校结合招生计划数,针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次按类别录取,具体如下:
1.录取房户一致学生;
2.房户一致学生录取完毕后,如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再录取房户分离学生。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少于或等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多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3.房户一致和房户分离的学生全部录取完毕后,如学校还有剩余学位,继续录取无房无户学生。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少于或等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直接录取;如该类学生报名总数多于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初中录取办法:
1.录取本镇的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2.剩余学位参照小学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