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东坑镇公办小学招生入学方法
1.招生对象: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入学办法
(1)东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户籍地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到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如辖区内公办学位不足,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2)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①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②父或母一方持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③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④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含入学当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⑤符合规定的台湾学生和华侨华人子女;⑥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⑦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符合镇级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①学生非东莞户籍(含尚未办理入户的、港澳户籍的),但父母其中一方原籍是东坑户籍且未迁出户籍,一直在本镇生活和工作的;②学生非东坑户籍,父母其中一方符合我镇优待政策的重点企业人才。
(4)积分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