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大余县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经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学校(含民办)在籍并在学校宿舍内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一般困难小学生1000元/生/学年、初中生1250元/生/学年;脱贫户和城镇困难群众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1500元/生/学年、初中1750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中的寄宿生在以上资助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生/学年。
评审和发放时间: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学期发放。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对在小学和初中学校就读的脱贫户和城镇困难群众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含在特教学校和送教上门的脱贫户等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
评审和发放时间: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学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