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烟台海阳中小学报名材料
(一)自有房产
⒈大产权房:户口簿(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
⒉小产权房:户口簿(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拆迁协议及村委出具的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⒊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入学:户口簿(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父母《无房产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拆迁协议及村委出具的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二)租赁住宅
⒈海阳户籍:户口簿(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父母《无房产证明》;物业水电费等缴费流水证明;片内务工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⒉非海阳户籍:户口簿(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证》;父母《无房产证明》;物业水电费等缴费流水证明;片内务工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注:①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我市租房居住的,居住时间应为半年以上,以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海发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31号、32号办理)为准,租住小产权房的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物业水电费等缴费流水证明等。
②无房产证明出具办法:下载“爱山东”APP--点击“我的”登录--选择个人用户输入手机号、验证码、勾选“我同意”进行实名认证再返回首页--不动产登记--选择区域“烟台市”“海阳市”--确定--开具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选择查档用途--点击“下一步”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需要查询未成年子女的点击查询前手动添加信息)--查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