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岩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 云岩区幼升小划片

教育百科2024-06-02 20:17:30未知

2024年云岩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 云岩区幼升小划片

  云岩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4〕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想

  略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云岩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实行“免试划片入学,网上统一招生,公民办同步录取、实施阳光分班”。

  (二)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根据云岩区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实行“积分入学,统筹安排”的招生政策。

  四、招生对象

  (一)具有云岩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少年。

  (二)法定监护人具有云岩区有效居住证且符合云岩区招生政策的随迁子女。

  (三)符合相关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入学优待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持有人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政策优抚对象入学,由云岩区教育局根据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协调解决。

  五、入学办法

  (一)公办学校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

  1.对云岩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持有全部产权的房产地址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必须一致,即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户籍地址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之内;

  (2)法定监护人持有全部产权的房产地址与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籍地址一致;

  (3)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址与家庭户籍地址、法定监护人持有全部产权的房产地址一致。

  其中,房屋独立产权持有人可以是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住宅商品房必须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中明确为住宅;独立产权房屋必须有房屋产权证或已在产权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网上统一招生

  云岩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行网上登记入学,“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s://yjrx.gyzkzx.cn,登记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20日。

  1.户籍在2024年6月19日(含6月19日)之前属于云岩区寄搭户、空挂户、集体户、公共户、拆迁户的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完成网登,在现场审核时由云岩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2.户籍在2024年6月19日之后迁到云岩区的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满足“三对口”入学条件,由云岩区教育局根据区属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3.户籍在2024年6月19日之后迁到云岩区的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不满足“三对口”入学条件,云岩区教育局不再安排“调剂入学”。

  (三)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云岩区教育局对已申办云岩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学校(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实行“积分入学,统筹安排”的招生政策,将“居住证年限、社保年限(或营业执照年限)”作为统筹安排公办学位的依据。

  积分方式分为“居住+务工”和“居住+经商”两种方式,申请人可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积分。积分方式一经选定,不可更改。两种积分方式具有同等效力。(附件4)

  (四)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录取

  将“云岩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纳入全区招生工作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录取。

  (五)实施阳光分班

  2024年起,云岩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要落实“阳光分班”政策,借助“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阳光分班”功能模块,实现学生、班主任通过双随机方式组建班级,进一步促进我区义务教育的公平和均衡发展。

  六、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初中一年级新生应为2024年六年制小学应届毕业生。

  3.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实需要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向云岩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4.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承担小区配套入学服务的民办学校”招收“配建生”要进行“学位核验”。

  5.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每学期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

  七、工作安排

  (一)入学信息采集。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

  (二)网上登记要求。通过“网上登记”的方式申请云岩区公民办学位。请家长结合自身情况按照相关登记要求和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登记。

  (三)加强招生宣传。公民办中小学设立“新生入学咨询点”,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宣传解释招生政策。

  (四)工作有序推进。按照《云岩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有序推进云岩区招生工作。(附件2)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进一步严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禁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条件。

  (二)强化招生宣传。云岩区2024年招生政策及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在“贵阳教育”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各校在校门口张贴《云岩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登记通知》(附件3)。

  (三)严格计划管理。云岩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及师资情况制定招生计划,规范班额配置,不得随意增加班级、扩大班额。

  (四)严格资料审核。招生过程严格审查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资料,严禁提交虚假报名资料,一经发现,可建议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落实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举办重点班、实(试)验班、特长班、快慢班等。小学、初中招收的新生必须采用“阳光分班”,均衡配置教师,并将分班结果进行公示。

  (六)关注困难群体。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对有轻度残疾的儿童或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安排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其入学。各学校要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要建立和完善对贫困学生的收费减免或补助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任务。

  (二)加强招生管理。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各学校凡违反招生政策,一律视为无效录取,教育局不予注册;一经发现并查实学校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分。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降低年检等次、减少招生计划等处理,情节严重者,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加强学籍管理。网上登记作为入学录取的前提,网上入学结果与学籍办理相挂钩,并纳入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四)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规范我区招生工作的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各学校的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五)筑牢廉洁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招生程序,提升监督效能,强化廉政巡查,强化执纪问责。区教育局与各校校长签订《招生工作廉政责任书》,各校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签订《招生工作廉政承诺书》,涉招人员要经常性对照承诺书内容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警示和自我约束。

  (六)加强专项督查。“云岩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工作全程调控、全程督查。公民办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主体责任,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兼职督学在招生期间履行督学工作职责,对其负责的公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下载:

  附件1 云岩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pdf

  附件2 云岩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pdf

  附件3 云岩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登记通知.pdf

  附件4 云岩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pdf

  附件4-1【小学】云岩区2024年随迁子女积分审核计分表.pdf

  附件4-2【初中】云岩区2024年随迁子女积分审核计分表.pdf

  附件5-1 云岩区2024年小学招生咨询电话.pdf

  附件5-2 云岩区2024年初中招生咨询电话.pdf

  附件6-1 云岩区2024年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pdf

  附件6-2 云岩区2024年公办初中招生服务范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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