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园意向登记材料
高淳户籍的适龄幼儿家长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关幼儿园办理入园意向登记。
免落户入上学政策:
“高淳区业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在每年我区招生政策方案发布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从2023年起,其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可申请到房产所在施教区(或服务区)学校入园入学(无需迁入户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购房业主户籍在省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符合该政策的适龄幼儿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监护人一手商品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5月12日)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入园意向登记。
持老人房屋所有权证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适龄幼儿户籍在老人(指幼儿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处落户,持老人的房产证明登记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幼儿的父母确实没有房产(父母双方须提供无房证明);二是孩子出生后父母与幼儿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父母、幼儿与老人实际居住在一起。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材料
主要参照义务教育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淳溪街道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5月12日)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入园意向登记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具体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凭证或经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
其他镇街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以上材料至镇街幼儿园办理入园意向申请。(具体登记时间见各镇街幼儿园招生方案)
无房证明该如何办理?
需提供无房证明的家庭,在办理入园登记前携身份证、结婚证到高淳区市民中心(淳溪街道创新大道9号)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幼儿及父母双方的(或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并加盖公章,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南京不动产”自行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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