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金湾区民办中小学入学咨询电话
关于建筑面积50㎡以下完全产权房的使用说明
所持房产为二手房或者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按《关于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3〕33号)执行:
(一)2013年6月1日前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完全产权房产,不受建筑面积大小限制。
(二)金湾区内仅有一套完全产权房产的,不受建筑面积大小限制。
(三)金湾区内两套或以上完全产权房,且均为2013年6月1日后购置,建筑面积均在50平方米以下的,只能使用“房户一致”的完全产权房产申请学位。
(四)已有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上完全产权房产的,不得使用2013年6月1日后购置的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房产申请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