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高新区幼升小小学入学政策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就近入学
教育文体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持续深化“幼升小”“小升初”多校划片改革。
(二)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学校须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学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三)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优先满足成都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教育文体局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额及班额要求,以区域为单位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二、小学入学
(一)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
1. 4月26日在“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官方公众号上发布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根据4月26日发布的登记公告范围选择登记点,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 成都高新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于4月1日—19日(工作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评估申请材料,并于5月6日—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3.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集体户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7日(工作日)到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提交资料,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成都高新区金熊猫A、B、C类人才子女申请入学的,于5月6日—17日登录“金熊猫人才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办理。
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5月6日—10日)、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5月6日—16日)、“成都工匠”子女(5月13日—17日)等申请入学的,于相应申请时间内登录“成都招考(https://online.cdzk.org/)”进行申请办理。
4.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三)资料审核
5月20日前,各登记点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对适龄儿童网上采集信息进行联网审核;5月20日后,因特殊情况未完成联网审核的,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于5月20日—23日到教育文体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四)公办小学入学
6月17日,教育文体局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教育文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民办小学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教育文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民办小学招生简章经教育文体局审核同意后,于4月30日后公布。
1.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3日—6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3)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组织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18日,教育文体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3.学位确认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24日—25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教育文体局提出申请,符合政策条件的由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月26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教育文体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补录计划。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小学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小学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6月28日,教育文体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参加民办学校补录并被录取的学生,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六)入学告知
1. 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入学报到相关事宜。
2.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结果于7月5日公布,申请人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按时办理入学报到。
2024年成都高新区小学入学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