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民办小学报名材料
第二批次录取晋江市内常住适龄儿童(指晋江市内有户籍或父(母)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来晋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及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1、晋江户籍
《户口簿》
2、晋江有房
《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
3、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户口簿》、父(母)《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
(2)全市学校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
4、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①台胞子女,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②华侨子女(中国籍)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③香港、澳门籍适龄儿童入学。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可凭居住证、务工或经商等凭证由属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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