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台区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教育百科2024-06-14 00:18:44佚名

南京雨花台区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公办初中招生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2. 在雨花台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审核工作由各初中校负责完成。在外区就读的雨花台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5月24日至25日,到南京南站区域党建联盟360(创新街29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民办初中招生

  1.严格执行公民同招。严格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报名。

  2.坚决落实免试要求。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全面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电脑派位

  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学生,可在民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择其中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报名后,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学生视同派中;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学区所在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按原学区入学;被电脑随机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特殊学生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儿童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各校应充分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特殊学生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严格做到“零拒绝”。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殊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申请在雨花台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雨花台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经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内公办初中入学。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应届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等材料。

  经核查,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则取消该生登记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招生要求

  1.落实法定责任。各校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的入学情况。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全力做好劝返工作。

  2.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坚决落实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相关要求,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3.规范入学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

  4.强化督查追责。区教育局将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要内容,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常态督导和专项督查。对于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一经查实,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日程安排

  5月16日至20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5月20日,公布雨花台区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5月22日,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5月23日,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3日至30日,施教区户籍新生可通过“苏服办”APP,在“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栏目,进行公办初中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可缩短家长线下报名时间;未能线上报名的,可直接参与线下报名。)

  5月24日至25日,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南京南站区域党建联盟360(创新街29号)报名登记。

  6月3日至7日,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各初中学校审核录取。具体时间以就读小学通知为准。

  6月5日,公布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7日至8日,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有意愿参加电脑派位的跨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到南京南站区域党建联盟360(创新街29号)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19日,发布《关于做好雨花台区2024年随迁子女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6月22日,同步进行民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3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6月29日,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语言能力测评。

  6月25日至7月5日,被电脑随机派中或通过南京外国语学校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

  7月6日至7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指定地点报名登记;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7日17:00。

  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本办法由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25-52883584

  招生监督电话:025-5288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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