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届毕业考生建立考生档案
局属和四区初中学校学籍的考生,由初中学校组织,于3月22日(星期五)9:00至4月26日(星期五)20:00前,通过“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标志性成果奇点平台”(以下简称综评平台)填报综合评价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含考生参加自招需提报的材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在两页分别加盖初中学校公章后拍照上传)。考生通过综评平台“遴选”功能对自己近三年获得的标志性成果的各个类别进行排序。4月26日(星期五)20:00,综评平台关闭上传功能。4月28日(星期日)20:00前,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完成审核确认。5月6日(星期一)至8日(星期三)17:00,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考生及时联系初中学校予以核实更正。平台公示认定完成后,将通过公示认定的“德、智、体、美、劳”五个类别的前三项标志性成果和履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其他等材料一起,形成完整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5月9日(星期四)20:00前,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完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无误确认操作,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组建完成并锁定,同时作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档案。初中学校不需要与高中阶段学校交接纸质档案。
已办理外地回青手续,到四区和高新区以外区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生的档案,仍由学籍所在初中学校组建纸质档案,档案内容按照四区和高新区以外区市考生组建档案要求办理,纸质档案的交接由考生家长负责,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区市教体局的要求报送。
四区和高新区以外区市考生档案包括:①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含《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②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标志性成果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③至少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四区和高新区以外区市初中学校于5月9日(星期四)前完成考生档案组建工作。
从青岛市以外回青参加考试的外地回青考生和往届生不需要组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