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小学2024年新生信息审核通知
按照市、区教育局的总体部署,现将我校一年级新生入学材料审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招生范围:
建华街以南,工艺厂巷、二十六中南巷以北,石羊桥路以东,建华街南巷、三十七中前巷以西。
二、审核时间:
上午 8:30--11:00 下午 3:00--5:00
7月15日(一天) 正居房户一致
7月16日(上午) 正居房户不一致
7月16日(下午) 正居有户无房、非正居购房
7月17日(一天) 非正居租房
7月18日-19日(两天)入户调查、整理资料
7月20日(一天) 收取后补材料
7月21日(一天) 入户调查、整理资料
三、审核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并已经网报成功的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四、审核地点:一楼西侧一年级教室。
五、审核材料:
(一)具有市区正居户籍的本管区适龄儿童需准备:
1.正居房户一致,需准备:
(1)《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1份;
(2)户籍证明:监护人双方和适龄儿童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3)实际居住情况材料:提供监护人房产证、网签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4)出生随监护人一方落户在祖父母户籍无外迁、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呼市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2.正居房户不一致,有住房的,需准备:
(1)《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1份;
(2)户籍证明:监护人双方和适龄儿童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3)实际居住情况材料:提供监护人房产证、网签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证明原件、居住证明原件(居委会提供)。
3.正居房户不一致,有户口的,需准备:
(1)《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1份;
(2)户籍证明:监护人双方和适龄儿童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3)监护人需提供呼市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拆迁户需提供回迁协议书和房产证等原始证明材料。
(二)非本市市区户籍的本管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准备:
(1)《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1份;
(2)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双方和适龄儿童原籍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务工证明(提供一项即可):
有固定就业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固定就业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居住社区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经商人员提供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4)居住证明:
① 已入住新购住房(不含商铺、商用公寓)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网签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证明原件、居住证明原件(居委会提供);
② 租住房屋(住宅)且实际居住的,需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规范的租房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信息审核时请家长带上孩子。
2.8月10日以后登录呼市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3.按照录取顺序录取,若出现片区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情况,超出招生计划的部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通过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的方式录取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4.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一到六年级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和转租,原学生应随监护人到新居住地就近入学,如学生未办转出手续,该套房屋不予办理新生就读。
5.凡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就读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6.学校将会同房产局、公安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对家长出具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审验。所有材料均需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将取消其当年入学资格。
7.8月27日上午8:30一年级学生报到,请一名家长带孩子准时到校。
录 取 新 生 顺 序
优先安排第一顺序位,在第一顺序位没有招满的情况下,依次安排剩余顺序位。
(1)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按照户籍所在地入学。
(3)市四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优先解决玉泉区户籍适龄儿童)。
(4)法定监护人通过购买公寓(不含商用)落户的适龄儿童。
(5)非本市市四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玉泉区购买住宅的适龄儿童。
(6)随法定监护人一方投靠亲属或租房落户以及集体户等非购房落户且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
(7)非本市市四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玉泉区租房的适龄儿童。
(8)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