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东城区实验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根据许昌市东城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许东教〔2024〕16号)文件精神,现将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清潠河以东、紫云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
二、招生对象
截止202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年级
一年级新生
四、招生时间及办法
1.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也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平台将有关报名材料推送至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操作确实有困难的学生监护人,可咨询学校(电话:17637950933)。
2.7月13日前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该信息作为入学报名、审核的重要依据。
3.完成网上报名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于8月3日至4日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五、报名条件及携带资料
(一)住户一致。
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提供至少一个月水电气缴费单据,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
(二)社区居民。
社区居民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
(三)三代同居。
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三代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
3.父母无房证明。入学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所报名的学校统一登记,由接受报名的学校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
(四)房产证、户口簿不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含东城区、魏都区、开发区、示范区、建安区老城区)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提供至少一个月水电气缴费单据,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
(五)进城落户
无主城区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以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相关证明日期须在2013年11月22日前)。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提供至少一个月水电气缴费单据,此类单据家长提供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即可,截图打印件需与缴费程序中的缴费户号相对应)。
(六)学生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东城区城市小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在网上报名时,根据居住地所在区域随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点学校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经报名点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须东城区户口)。
2.房屋租赁合同(须在东城区)。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三))。
(七)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市区户籍人员的子女。该种情况入学可在网上报名后到务工地或经商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经报名点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第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东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东城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近期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
3.居住证。中心城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互相通用。
第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东城区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
2.居住证。中心城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互相通用。
小学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学校: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区域的,到文峰路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0374-4369333.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到八里营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3782286028.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潠河以东、许州路以西、新兴路以南】区域的,到将官池中心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5537413081.
现场审核材料排列顺序:
1.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2.全家户口薄
3.房屋产权证/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小产权房房产归属证明
4.至少一月的水电气缴费凭证
5.无房证明(学校统一查询)
6.有效期内居住证
7.医学出生证明
8.父母结婚证
9.劳动合同/社保凭证/工商营业执照
注:所有报名入学的儿童提交的各种证件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并按以上顺序进行排列。所有资料装档案袋。复印件学校留存,原件查验后即时退回。
六、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8月3日--8月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8月3日上午 清潩河以东,兴业路以西,前进路以北,莲城大道以南。
8月3日下午 兴业路以东,紫云路以西,前进路以北,莲城大道以南。
8月4日上午 清潩河以东,兴业路以西,前进路以南,新兴路以北。
8月4日下午 兴业路以东,紫云路以西,前进路以南,新兴路以北。
七、温馨提醒:
1.一年级招生网上报名,请家长一定看清所属学区的学校,不要选错。如果报错学校,学籍将会受到影响,后续出现问题,由家长自行承担。
2.现场资格审查时,家长现场签订承诺书,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移送公安部门并取消入学资格。
3.学校审核合格的,学校会发《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通知书》。学校审核结束后,汇总相关材料报教育部门进行复核,教育局复核不通过学生,学校会电话通知学生家长。
八、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视频讲解
许昌市东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