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武汉洪山区小学新生入学方式(对口入学+统筹入学)
一、对口入学(户籍与房产证一致)
(1)具有洪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其监护人持有房产证地址一致;
(2)被拆迁的原户籍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被拆迁后迁入户籍地为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注:部分学校对房户一致时间有一年或几年以上的要求
二、统筹入学
(1)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并持有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2)仅本人户籍在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3)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4)监护人符合“大学生落户”政策户籍迁入洪山区的适龄儿童;
(5)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地址为洪山区的《武汉市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
(6)符合洪山区对口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的适龄儿童将纳入统筹安排入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