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措施:
1.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出资,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进行奖励,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税后)。
2.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入选教师予以资助支持。
推荐流程:
人选推荐: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开展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等额向教育部推荐。
审核确认: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培养奖励人员名单。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2月29日前寄送至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并发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
报送邮箱:lyuxin1020@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郑王府,100816。
实施范围:
乡村学校(含乡中心校、村庄学校)任教教师,乡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
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师德师风,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3.热爱乡村教育事业,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立德树人成效突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8年1月1日之后)。
推荐名额:2023年度共培养奖励300人,其中湖南省名额为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