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完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正常入学后,大渡口区将视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一步做好符合条件的非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以下均简称“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但建议在大渡口区积分排序靠后的适龄学生监护人提前另行做好安排,早做回户籍所在地入读的准备,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实行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工作”为主要依据的入学办法,依次按以下顺序接收入学:
第一,学位非紧张学校优先接收本校片区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和6所学位紧张学校片区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需占51%及以上,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额满为止。
第二,学校接收完购房类随迁子女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积分排序”原则接收在大渡口区务工(经商)一年及以上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额满为止。
适龄学生指2024年秋季入读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放宽入学年龄。)和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是否进行了学位申请就一定能在大渡口区学校入学?
答:不一定。因为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由户籍所在地政府依法保障,流入地政府根据本区域学校规模以及剩余学位数,尽力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从2013年开始,我区能够提供的小学学位数已无法满足大量的非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入学需求。若全区学位额满,超出部分的非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将无法获得我区入学学位。建议在大渡口区积分排序靠后的适龄学生监护人提前另行做好安排,早做回户籍所在地入读的准备,以免耽误孩子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