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龙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龙湖区小学入学条件)

教育百科2024-09-18 12:24:46佚名

2024龙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龙湖区小学入学条件)

  2024年秋季龙湖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


图源:龙湖教育(下同)

  2024年秋季龙湖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办法

  小学阶段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分为两轮进行录取:第一轮,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轮,公办小学分批录取。

  第一轮,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并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最多可填报10个本区民办学校志愿、2个市直民办学校和1个区外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志愿,电脑随机摇号时分本区民办学校、市直民办学校、跨区民办学校三批进行电脑随机摇号,经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再参与后面批次及第二轮公办学位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4)。

  第二轮,公办小学分批录取:

  中心城区片小学实行网上报名,按顺位分批进行录取,从第三顺位起,当到某个顺位剩余学位不足安排该顺位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入学时,则在该顺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差额录取。其他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现场报名,视学位情况按照顺位安排入学。

  1. 公办学位的安排顺序:

  第一顺位是我区“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房产证明(包括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下文同;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②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持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共同居住的。

  第二顺位是我区政策照顾生及我市户籍拆迁户子女。

  第三顺位是 “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不分先后):

  ①适龄儿童在亲属处落户,且户籍地址与其落户的亲属所持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的,户口迁入对应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的(自2024年6月30日倒推计)。

  ②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主为父母,但父母未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对应的有效房产证明的,户口迁入对应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的(自2024年6月30日倒推计)。

  ③适龄儿童与户主属非亲属/其他关系的,且户籍地址与其落户的户主所持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的,户口迁入对应学校服务范围内二年以上(自2024年6月30日倒推计)。

  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效房产证明(包括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文同),但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报名学校服务范围内。

  第四顺位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不分先后):

  ①适龄儿童具有学校服务范围内集体户口、公共户口,并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

  ② “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对应学校服务范围达不到第三顺位对应年限和有关要求的。

  第五顺位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不分先后):

  ①外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自2024年6月30日倒推计)有效居住证明及一年以上社保(自2024年6月30日倒推计,社保缴交单位在龙湖区范围内)。社保以参保或缴费证明为查验依据。有效居住证明查验依据分三种类型:a.提供一年以上居住证,以居住证时间及地址为查验依据;b.居住证不满一年的,还需提供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c.没有居住证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在所在街道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租赁合同未经备案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居委证明或工作单位(龙湖辖区内)证明。

  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家庭在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一年以上且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一年以上社保(自2024年6月30日倒推计,社保缴交单位在龙湖区范围内),居住地址以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查验依据。租赁合同未经备案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居委证明或工作单位(龙湖辖区内)证明。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的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

  第六顺位是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能提供半年以上租住证明,但不符合第五顺位社保要求的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能提供居住证的,以居住证为查验依据;没有居住证的,需提供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未经备案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居委证明或工作单位(龙湖辖区内)证明。

  第三、四、五顺位适龄儿童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未被录取的,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先安排完第三顺位适龄儿童后,再对第四顺位适龄儿童进行安排,最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包括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学校)安排第五顺位适龄儿童。不接受统筹学位安排的,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第六顺位适龄儿童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未被录取的,可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更优质的环境,今年改变锦泰小学办学形式,将锦泰小学调整为金晖小学校区,扩大金晖小学办学规模。原锦泰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入读学校调整为金晖小学,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的一年级新生按金晖小学毕业升学政策进行安排;原锦泰小学龙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学校可选择广二师龙湖附中或林百欣中学金晖校区。

  为优化广兴、珠池片区学位配置,今年对广兴小学和珠池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作出调整(详见附件3),并继续试行以下录取方式:广兴小学、珠池小学两所学校按新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报名,当其中一所学校某个顺位剩余学位不足安排该顺位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入学时,则在该顺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该校摇号未被录取的报名适龄儿童(包括摇号之后的顺位),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另一所学校剩余学位的摇号。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时未提交真实、完整信息,造成学位安排顺位出现问题的,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后果。

  2. 公办学位的录取

  中心城区片共28所公办小学按顺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差额录取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自第三顺位起的适龄儿童均为参与学位申请,并视学位情况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或统筹安排确定入读学校。具体条件及程序见附件5。

  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有空余学位的,将接受居住在其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申请。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开始报名时(7月14、15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凭常住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到其居住地所属学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学校将视学位情况按照顺位安排入读。仍有空余学位的,将统筹安排中心城区片摇号未被录取的第五顺位适龄儿童。

  2024年秋季龙湖区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


  2024年秋季龙湖区初中一年级新生录取办法

  初中阶段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时网上报名,分为三轮进行录取:第一轮,民办初中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轮,区内公办寄宿制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三轮,公办初中分批录取。

  第一轮,民办初中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所有本区学籍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籍返回生,可自愿选择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并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最多可填报10个本区民办学校志愿、2个市直民办学校和1个区外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志愿,电脑随机摇号分本区民办学校、市直民办学校、跨区民办学校三批进行,经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再参与后面批次及第二轮公办寄宿学位、第三轮公办学位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4)。

  第二轮,区内公办寄宿制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024年秋季蓬鸥中学提供250个初一级寄宿学位。按照中心城区片、原外砂、新溪、下蓬片小学毕业生比例分配招生计划(具体分片区计划详见附件1)。蓬鸥中学寄宿学位招生作以下安排:

  所有本区学籍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籍返回生可填报蓬鸥中学寄宿学位。各片区按顺位进行录取(各顺位学生类别详见第三轮表述)。片区报名人数少于该片区招生计划的,对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该片区招生计划的,当到某个顺位剩余学位不足安排该顺位报名学生时,则在该顺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被蓬鸥中学寄宿学位录取的,不再参与后面批次及第三轮公办学位录取。

  第三轮,公办初中分批录取:

  非中心城区片(即原外砂、新溪、下蓬片)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对应中学,户籍返回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直升初中进行安排(见附件7)。非中心城区片初中对口直升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采用电脑随机摇号差额录取对应小学非汕头市户籍毕业生。

  中心城区片公办初中学位按以下顺位进行安排,第一顺位按对口直升安排,第二顺位按政策进行安排,第三顺位实行电脑派位,第四顺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差额录取。

  第一顺位,具有龙湖区户籍、学籍的公办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对应中学(安排表见附件8);具有龙湖区户籍、学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直升初中进行安排,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尚未划定对口直升初中的,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初中。

  第二顺位是政策照顾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顺位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不分先后):

  ①具有龙湖区中心城区片户籍的返回生,符合“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一致”条件的,按照户籍所在地对应片区组别派位,不符合“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一致”条件的,统一参加中心城区片2组的派位;

  ②具有龙湖区学籍的本市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对应片区组别派位;

  ③具有龙湖区学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湖区中心城区片有有效房产的非汕头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对应片区组别派位;(有效房产证明包括: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下文同;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以上三类学生均通过填报志愿及电脑派位安排学位(派位组别安排见附件9) ;

  第四顺位是具有我区学籍的非汕头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已符合二、三顺位条件的除外),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含非中心城区片有空余学位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差额录取,电脑随机摇号安排表见附件10;

  在安排完第一、二顺位学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包括市属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将通过电脑派位安排第三顺位学生。电脑派位组别按小学毕业学校分为中心城区片1组、2组,共2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学位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按就读意愿排序填报,必须填满对应组别内所有公办中学志愿,才能确保安排到公办学位。

  在原外砂、新溪、下蓬片所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湖区中心城区片有有效房产并满足“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一致”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参加中心城区片2组派位。如有需要的学生可填写申请表并向毕业学校提交户籍和有效房产证明,毕业学校负责审核资料原件后,收集复印件和申请表上报区教育局审核。按程序审核同意后,只能参加其申请的组别电脑派位。

  安排完第三顺位学生后,第四顺位学生在中心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含非中心城区片有空余学位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差额录取。在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参加摇号的所有学校,增加摇中几率。电脑随机摇号未被摇中的学生可自行选择尚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根据今年毕业生情况,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金湾学校、中阳学校初一级招生暂作以下安排:(该项安排非长期政策,需视当年对口直升学校毕业生具体情况确定)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填报金湾学校:①具有龙湖区学籍的港澳台人士子女、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士子女或具有龙湖区学籍的港澳台、外籍学生;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叶岛、东海岸新津片区(津河路以南,阿里山路以北)有有效房产的龙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或龙湖区户籍返回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柏嘉半岛、珠港新城片区、东海岸新津片区(东海岸大道以北,阿里山路以南)有效房产的龙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或龙湖区户籍返回生可填报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阳大道南侧,韩津路东侧片区(悦江府、观澜府、观云府、和汇湾、润溪府、蔚蓝湾、檀悦府、誉境阳光、保利天汇、誉禧阳光)有有效房产的龙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或龙湖区户籍返回生可填报中阳学校。

  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金湾学校、中阳学校三所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差额录取。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初中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继续按照所属顺位参加填报志愿的公办初中的录取。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金湾学校、中阳学校若有剩余学位,将参加中心城区片第三顺位派位。

  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作为市直属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初中部录取本校小学毕业生、政策照顾生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剩余学位参与第三顺位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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