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小学教育集团八四小学2024年招生方案
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和徐水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八四小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依据,严格招生条件,规范招生行为,明确招生流程,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依法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已在其他学校入学建立学籍的学生不予接收。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区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或者由残联出具的证件,向户籍地学校和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政府审批后学校备案。
(二)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方案,及时公布招生时间、招生条件和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依规办事原则。在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中实行计划招生,按条件分步进行招生。以户籍、房产和居住证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严格审核入学资质。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270人,6个教学班。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按实际数量招收,不补齐计划。
四、招生范围
分户籍片区和买房随迁子女片区两类。
(一)户籍片区
招收片区内具有城区户籍(登记地址为片区内房产位置)和小寺村、八四村、高庄村、南梨园村适龄子女。范围为:区医院东侧路和东市场大街(广源街和恒源街)以东、宏兴路以南(含小寺新村)、巨力东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含绿墅蓝湾小区)。
(二)买房随迁片区
非城区户籍,因父母在片区内拥有固定房产居住的适龄儿童。范围为:区医院东侧路和东市场大街(广源街和恒源街)以东、宏兴路以南(含小寺新村)、巨力东路以北,晨阳大街以西(含绿墅蓝湾小区)。
注:如果八四小学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将采取摇号方式,从买房随迁片区中按超额数摇取部分学生到迁民庄小学入学。
五、招生步骤
(一)第一步:招收片区内符合户籍要求的学生。
(二)第二步:招收片区内居住的买房随迁子女。
六、报名要求
(一)需提交材料
1.户口本、居住证(区外户籍提交)。
2.出生医学证明。
3.房产本或证明房产的有效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报名条件
1.按户籍报名条件
户籍至少要与父母一方在一起,且在城区具有固定住所,需提供户口本、房产、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2.按房产报名条件
(1)在学校片区拥有固定房产,房产需属于孩子的父母一方;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孩子父亲或母亲须为独生子女,且需孩子及父母一方与房产所有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多套房产的只能选择一套房产按片区报名,报名后不得变更。
(2)区外户籍学生入学,除父母在片内有固定房产外,还需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办理居住证(户籍为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清苑区、满城区、高新区的无需办理居住证;正在办理中的证明无效)。
(3)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在招生时间之后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条件。已入住的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老小区、新民居等一手房产需提供购房原始凭证(学生父母购房的转账记录或银行流水相关记录、装修合同等,银行转账记录、流水等需到银行网点打印盖章),还需提供跨度一年及以上的机打水、电、暖(燃气)票据,交费人必须是孩子父母一方,如不能提供有效材料,需在招生前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将户籍迁移到城区(至少有孩子和父母一人)。居住职工宿舍不按房产认定。
(4)大产权二手房必须过户;小产权、新民居等二手房原则上不认定,必须将户籍迁移到城区方可具备徐水小学教育集团八四小学的报名资格。
(5)租房居住(含廉租、公租)的不纳入徐水小学教育集团八四小学招生范围。
(三)其他入学要求
1.家长要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请各家长在学校招生日期前自行完善相关资料(如迁移户籍、办理房产证、房产过户、办理居住证等),招生后不再受理。对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区外户籍人员不能提供居住证、二手房未过户等不能按要求提供各项入学资料的,学校不予接收。
2.报名入学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学校将公示招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招生工作,区教体局、公安局、住建局、自规局、城区办等相关部门将建立入学资格联合审查制度,在报名时、入学前和入学后建学籍时对入学报名资料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全面审核学生户籍、住房等资料,严厉打击造假行为。将以伪造假证件材料获取入学资格的学生列入招生黑名单,学校不予接收或清退,并依规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对提交虚假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3.严格按招生时间进行报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名,须在报名时间内向学校说明情况。逾期不接受报名。
七、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为7月15日,报名地点为徐水小学教育集团八四小学。为减少人员聚集,我校报名分批进行,家长和学生务必遵守学校的规定。
(一)7月15日上午8:00-11:30,招收片区内居住的城区户籍和小寺村、八四村、高庄村、南梨园村适龄儿童。
(二)7月15日下午2:00-5:30,招收片区内居住的买房随迁子女。
八、纪律要求
学校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招生方案,杜绝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与参与招生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招生结果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实行责任倒查制,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
九、阳光分班
暑假开学前,我校实行阳光分班。成立由新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家长委员会成员共同组建的阳光分班监督委员会,监督整个分班流程,整个分班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增加工作透明度。
招生咨询电话:13730444344
监督举报电话:13730444344
监督举报邮箱:867909409@.qq.com
徐水小学教育集团八四小学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