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永宁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教育百科2024-05-08 15:21:46佚名

石狮市永宁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石狮市永宁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石狮市永宁中心幼儿园拟招四个小班,120名幼儿。

  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招收办法及范围

  第一类:

  1.永宁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社区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

  "三一致"具体条件为: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房产(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均在服务区一致,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说明:①户主要求与产权人同一人或为夫妻或互为直系子女关系。②因历史原因户籍有变更、住房产权不明等,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认定是否符合条件。)

  2.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石狮市优秀人才子女;

  (3)泉州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市民子女;

  (4)泉州市“教育世家”成员子女(含祖孙关系);

  (5)审核确认积分入学的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和电子商务行业人才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及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和电子商务行业人才申请子女积分入学请根据相关主管部门通知预先5月13日到石狮市永宁中心幼儿园按时申请办理,并根据申请确认结果到确认幼儿园进行报名注册,逾期办理不予保留。

  3.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的市(镇)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上级驻石单位编制内人员,公办学校及民办高校在编教职工的直系子女。(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国库工资单)

  第二类:

  永宁镇辖区7个村居(浯沙村、外高村、金埭村、郭坑村、港边村、梅林村、沙堤村)服务区域内“三一致”适龄儿童,与第一类同一天进行预报名的登记工作,待第一类报名人数统计后,于5月13日下午5:30,对已有预报名登记的,持有永宁镇辖区内的其中7个村居(浯沙村、外高村、金埭村、郭坑村、港边村、梅林村、沙堤村),符合三一致政策要求的适龄幼儿进行资格审核,若是符合“三一致”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幼儿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三类:

  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与第一类、第二类的报名时间同时进行预报名的登记工作,待第一、第二类报名人数统计后,于5月14日上午9:00—11:00,对已有预报名登记的,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幼儿进行剩余学位的摇号或者抽签。

  第四类:

  户籍在香港或者菲律宾等境外幼儿,若第一、第二、第三类的招生对象登记结束后,仍有剩余的学位,可进行报名(若有剩余名额,将于5月13日通过微信公众号“石狮市永宁中心幼儿园”进行公布,请关注公众号的推送)。

  材料提供

  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1类: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卫生院打查验证明、健康体检的原件、幼儿1-2寸彩色照片一组、国库工资单单位证明(需盖公章、领导签名)、军(警)官证(士兵证)、人才工作证、积分入学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影印件)、见义勇为等相关材料等。

  第2、3类: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卫生院打查验证明、健康体检的原件、幼儿1-2寸彩色照片一组。若无摇到号者,相关的材料都会一并退还。

  第4类:境外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以及预防接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招生时间

  2024年5月6日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

  (1) 5月11日(上午9:00—11:00)为第一类招生对象新生提交查验材料、登记;下午2:45—5:00为第二类招生对象新生提交查验材料、登记(逾期登记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机会)。

  (2) 5月13日(上午9:00—11:00)为对第三类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预报名登记的幼儿进行剩余学位的现场摇号或抽签。

  (3) 5月13日下午,永宁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剩余学位情况。如学位未满,将在5月14日上午(9:00—11:00)接受第四类符合条件的对象登记报名。

  (4) 5月26日,将第一、二、三、四类的招生对象幼儿进行分类造册,并上报教育局审批。

  (5) 5月30日,幼儿园公布片区内适龄幼儿资格审核结果,家长根据短信通知,入园领取入学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优惠政策:户籍在永宁居委会第三组、四组、二十一组、三十三组、三十四组的幼儿先全额缴费,开学后,待园方通知再凭户口簿原件到幼儿园退回叁百元。

  招生地点

  石狮市永宁中心幼儿园三楼多媒体室

  招生咨询电话

  办公室电话:88482729

  王老师电话:15260816180

  姜老师电话:18959955459

  新生调查问卷

  招生公告:石狮市永宁中心幼儿园

  联系电话:8848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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