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24年小升初入学所需材料规定
各县区、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城市四区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由市区联合招办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①2023年9月30日以后转入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
②民办小学参加学校所在县区公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③民办小学参加学校所在县区以外公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④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⑤在外地就读需到城市四区升学的符合条件的非城市四区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第①类学生由所在学校汇总整理于5月18日前统一报辖区教育局备案。第②类学生以2023年9月30日之前各区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为统筹安排依据。第③④⑤类学生携带户口簿(随迁子女携带原籍户口簿和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等证明、证件,于5月21日—23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来源:兰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