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
1.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5月10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3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3.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