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蓟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转学工作的通知
各位家长:
依据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现将2024年蓟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转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2月19日
二、平台登记流程
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点击“转学”版块→选择“小学转学登记”或“初中转学登记”→填写学生信息→点击保存(点击保存即保存成功)
三、到校报名提交手续
1.直属小学、直属初中:2024年2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家长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持有人签字确认)到片内学校审核。
2.乡镇小学、乡镇初中:2024年2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家长持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乡镇中心学校审核。
四、转学结果查询
2024年2月23日,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点击“转学”板块→点击转学结果查询→按学段选择“小学”或“初中”,查看转学结果。
五、相关政策说明
(一)直属小学转学工作
1.不接收转学学生的学校和年级
(1)山倾城小学、第二小学不接收转学学生。
(2)第六小学的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和六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3)第三小学的一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和六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4)如有学生需转入上述直属小学上述年级,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七小学就读。同时提醒家长注意,第七小学目前学位紧张,如果空余学位不能满足学生转入需求,将不予转入,学生需在原学籍校就读。
(5)如有学生需转入上述直属小学其他年级,当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则按照《蓟州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规定的录取顺序接收;如果有空余学位不能满足学生转入需求,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七小学就读;同时提醒家长注意,第七小学目前学位紧张,如果空余学位不能满足学生转入需求,将不予转入,学生需在原学籍校就读。
(6)同乐小学的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和六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7)公乐小学的五年级和六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公乐小学在满足本片区学生学位需求的情况下,可接收同乐小学片区内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有转入需求的学生,当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则按照《蓟州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规定的录取顺序接收,超出此年级接收能力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八小学或第九小学就读。
(8)同乐小学五年级、六年级转学学生和公乐小学五年级、六年级转学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八小学或第九小学就读。
(二)直属初中转学工作
1.不接收转学学生的学校和年级
(1)第四中学不接收转学学生。
(2)如有学生需转入第四中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二中学或翠屏湖中学就读。
2.如有学生需转入实验中学、燕山中学、第二中学和翠屏湖中学,当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则按照《蓟州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规定的录取顺序接收,超出此年级接收能力的学生将不予转入,学生需在原学籍校就读。
(三)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山倾城小学、第四中学四所学校实行“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不接收有学校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无自有住房的学生转入。
(四)乡镇小学、乡镇初中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五)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手续办理入学,本次转学区教育局将会同公安和房管本部门对入学手续进行检查,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虚假手续,区教育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工作提示
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按照时间节点到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逾期未到校报名提交材料或者因相应材料不符合要求未报名成功的,均按照《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中的“未按规定时间节点报名”处理。
附件:1.蓟州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咨询电话
2.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2023年1月8日
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咨询电话
直属学校咨询电话
乡镇中心学校咨询电话
附件2: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