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指南
(一)招生条件
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印发的《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蓬江教基〔2022〕10号)以及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规范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门市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指引的通知》(江教基〔2023〕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2024年蓬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对象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A.具有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B.具有蓬江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仅限报读初中)。
C.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蓬江区户籍。
D.父(母)或祖辈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并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E.户籍在江门市以外、父(母)在蓬江区2023年9月份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有效的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居住证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F.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其他县(市、区),父(母)在蓬江区2023年9月份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本区中心城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G.在蓬江区居住的华侨及外籍人员。
经批准设跨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对象为江门市各市(区)符合上述ABCDG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工作要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并严格按照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的要求,通过蓬江区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统一提交报名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取注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学生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须经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核准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实施。
(三)招生方法
2024年蓬江区继续实行公民办同招政策。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用同一招生平台报名。
※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每天晚上23:00到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 报名入口:
2024年蓬江区中心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平台
2024年蓬江区中心城区小升初公、民办招生服务平台
适龄儿童有意愿入读民办学校的,家长可参照公办中小学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学生。
附 公办中小学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