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
4月1日-4月30日期间,随迁子女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4月10日—5月15日市教育局在网上对随迁子女申请人上传的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月5日前市教育局公布随迁子女入学结果。
二、残疾儿童少年
3月30日前,市教育局公布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公告。
5月底前完成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资料审核。
6月10日前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完成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市教育局根据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安置建议,出具教育安置意见书。
三、优抚对象子女
4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军人向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温馨提醒
具体事宜请咨询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电话:028-27266906
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援)藏干部职工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简阳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信息采集。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按要求到指定网站进行信息采集,按照相关政策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我市重大项目拆迁未安置人员子女
4月30日前到户籍地镇(街道)提交资料并进行申请。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复核通过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集体户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简阳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工作日,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在简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简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在简阳就学,由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
5月24日-5月28日家长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未入学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市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根据本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家长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