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塘厦镇本地户籍学生入学流程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没有学籍信息的塘厦户籍适龄儿童。
(二)志愿填报
中心小学、实验小学、林村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二实验小学。
学生必须在网上填报不重复的2个入学志愿(第一志愿为学区志愿,其余志愿为调剂志愿)。其中: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第一小学只能选其中一个。
(三)录取原则
按照“划片申请,顺位安排”原则录取。
1.当一所公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录取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剩余学位统筹安排其他类型学生。
2.当一所公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录取,直至满员:
第一顺序位A1:户籍所在社区(塘新社区除外)在学区内的原住村民学生;
第二顺序位A2:家庭户的户口簿地址在学区内的户籍学生;
第三顺序位A3: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独立产权、产权清晰的自有住宅的户籍学生;
第四顺序位A4:有特殊房产或租住在学区内的户籍学生(含集体户)。
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数时,该顺序位及其后顺序位学生按照学生入户时间及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放弃注册或未到安排就读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3.塘厦户籍学生,哥哥姐姐(同一监护人)已在公办小学就读的,其弟弟妹妹可向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到同一所学校就读。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未能安排,则按原学区学校安排或统一调剂到其他仍有学位剩余的学校。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塘厦户籍)。
(二)志愿填报
塘厦初级中学或塘厦第二初级中学、电脑派位。
(三)录取原则
按照“划片申请、电脑派位”原则。
1. 划片申请。符合如下条件的户籍学生,可在网上填报志愿时提出申请,进行统筹安排:
A1类:户籍所在社区(塘新社区除外)在学区内的原住村民学生;
A2类:家庭户的户口簿地址在学区内的户籍学生;
A3类: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独立产权、产权清晰的自有住宅的户籍学生。
2. 电脑派位(抽签)。
由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电脑派位时间及方法另文通知。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放弃注册或未到安排就读的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不符合上述划片申请条件的或未能统筹安排的,则统一参加电脑派位。
3.塘厦户籍学生,哥哥姐姐(同一监护人)已在公办初中就读的,其弟弟妹妹可向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到同一所学校就读,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公办中小学非起始年级
(一)受理对象
1.在年满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在外市外镇或本镇民办学校就读的有正常学籍的塘厦户籍学生。
2.同一监护人亲生子女,但安排到不同公办小学就读的塘厦户籍学生。
3. 已在公办小学就读,户籍地址迁入监护人自有房产(独立产权)地址的家庭户塘厦户籍学生。
4. 已在公办小学就读,因居住地址变化申请转学到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的塘厦户籍生。
(二)志愿填报
可提供公办学位的学校及年级。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申请人,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安排原则
小学:参照起始年级录取原则执行。
初中:参照起始年级录取原则执行。兄弟姐妹均已在两所公办初中就读的,不做调剂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