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考试选拔招生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公办中小学采用单校划片入学或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在户籍地入学,民办中小学实行免试电脑随机录取,做到招生计划、补录计划、录取结果公开。
★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
★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等挂钩招生。
★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市教育局将指导区(市)县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定期开展学籍异动监测,并对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加强社会监督,公开投诉举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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