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区教委下达到所有高中学校(含民办)。区教委将按照市教委要求,严格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学籍管控,实行招生计划与学籍管理等额挂钩,严禁超计划招生。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对已录取的高中新生,不得在非录取学校注册学籍,高中阶段原则上不得转学,源头上杜绝高中招生“掐尖”。
招生办法
1.指标到校
市级重点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按70%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结合各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评价、学校办学特色等因素,适当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对毕业生升入市级重点高中人数达不到到校指标的初中学校,可在指标范围内对具有我市户籍和实际就读学校两年及以上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为必要条件)按中考成绩和第一志愿最多降50分录取。农村初中薄弱学校在最多线下50分录取后,升入市级重点高中人数达不到毕业生总数的10%的,学校中考成绩前10%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委调配录取到市级重点高中。同时,指标到校只录取学生第一志愿。原则上不符合初中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学生,不得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指标到校生的推荐、公示、录取办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重庆市重点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4号)文件执行。
2.志愿填报
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中考志愿分类报名,于5月6日—10日进行,各校严格按区教委文件通知认真抓好落实。第一类志愿在线下完成填报后,由区教委成电子表册形式报市教委,不再进入网上填报程序。第二阶段是在中考结束后, 6月15日9:00-18:00,考生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第二、三类志愿网上填报,且考生第二、三类志愿以网上填报为最终版本,报名网址另行通知。学校及班主任老师要加强志愿填报指导,并提醒考生及家长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并保存再确定提交,但任何人不得代替或干涉学生填报志愿。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升学,所有高中阶段学校一律不得录取。志愿一经确认提交,一律不得更改。志愿填报规定时间结束后,网站即刻关闭。学校和班主任老师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的跟踪督促,并在6月15日收齐学生打印并签字的志愿填报信息表,由学校统一保管存档。
3.招生录取
按第一、二、三类志愿依序录取,同一类别按顺序志愿加分数相结合的原则录取。第一类市教委主城区优质高中面向我区指标到校及“公费幼师”和“中职3+4”录取结束之后,区教委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三类志愿依序录取。即:先录取普通高中,再录中职高中阶段。第二类志愿是否录取第二、第三志愿,根据当年志愿饱和度和分数情况而定。如考生分数相同,则按同分排序规则依序录取,即: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市级重点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自主招生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
报考“公费幼师”和“中职3+4”的考生,兼报了我区普通高中或中职,如已被“公费幼师”和“中职3+4”录取,不能参加我区其他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如果未被“公费幼师”和“中职3+4”录取,达到我区相关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将根据中考成绩及志愿情况录取。
重庆市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等工作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4.降分政策
军人子女按(黔江教发〔2018〕73号)文件享受降分政策。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5分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8分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录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
符合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应于5月12日前持相关证明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登记,学校于5月13日前将其原件和复印件统一上报至区教委基教科进行核实,核实结束后其原件由学校返还给学生本人。
5.艺术体育类招生
黔江中学、新华中学、民族中学、国维学校将在招生计划总额内分别招收部分艺术体育类特长学生,各高中学校招生简章于5月8日前报区教委审核后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类别、考试方式、评分细则详见各校招生简章)
(1)报名条件:①报考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初中阶段应是区级及以上学生艺术团团员,或初中阶段近三年内(报名截止前)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艺术比赛个人或集体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获奖学科类别需与报考学科类别一致。②报考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应是初中阶段近三年内(报名截止前)进入区教委组建的区级代表队参加市级及以上级别比赛或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个人前三名或集体项目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获奖学科类别需与报考学科类别一致。各学校初审需严格审核,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若资格作假查证属实,将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2)考生报名:考生在初中毕业学校统一填报《黔江区2024年重点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报名表》(附件2)。学校于5月13日前将电子档、纸质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区教委基教科。5月30日各普通高中到区教委领取报考学生报名表纸质件及统计表。
(3)专业考试:四所高中学校在5月31日同步分校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现场必须全程录像。各初中学校安排专人带队,乘坐公共交通,统一组织到报考学校参加专业测试,各学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报考学校参加专业测试。
(4)成绩公示:专业测试当日,各招生学校应通过张榜等形式及时公布所有参考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同时报送区教委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中考结束后与其他高一新生同时录取。未经学校、区教委公示的艺术体育特长生,不得以艺体特长生的名义纳入招生计划予以录取。
(5)志愿填报:艺术体育考生填报的中考第一志愿要与参加专业测试报考学校一致,且艺术体育考生录取只录第一志愿。
(6)录取办法: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招生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5%。在考生中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都达到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中考文化成绩/8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招生学校计划未录满,招生计划数由区教委收回,用于统招指标。
国家三级运动员、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市级竞技比赛前三名获得者,经招生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其升学考试文化成绩可降至最低录取分数线的50%,报区教委审定后录取。
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市级竞技比赛第一名获得者、教育或体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国家级竞技比赛前三名获得者,经招生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可报区教委审定后破格录取。
编班教学:民族中学体育、美术采用单独编班教学,音乐、舞蹈采用混编方式进行教学。国维学校艺体特长生采用统筹编班进行教学。黔江中学、新华中学艺体特长生采用混编方式进行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