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拔对象
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工作有关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二)报名条件
1.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 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专业的要求;
3. 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二、“专转本”计划及接收院校
(一)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计划总数为5217人。
(二)非师范类“专转本”计划总数为4487人,其中五年一贯制高职与本科衔接分段培养项目计划116人。主要安排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晓庄学院、金陵科技学院、苏州城市学院、淮阴工学院、盐城工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三江学院、南京传媒学院、南通理工学院。
(三)师范类“专转本”计划总数为730人,主要安排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泰州学院。
三、招生简章
接收院校应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制定招生简章,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便于考生查询。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考试内容、考试组织、录取规则、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请各有关高校于2023年12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招生简章PDF版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电子邮箱:jssjyt_xsc@163.com。
四、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
(一)非师范类“专转本”
非师范类“专转本”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合格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1. 报名时间。安排在2024年1月上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 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生源学校负责组织。生源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
3. 志愿填报。学生对照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4. 考试安排。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考试科目为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共三门。考试由接收院校根据招生简章自主命题。
(二)师范类“专转本”
师范类“专转本”报名、考试、录取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院校联合通知,考试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统一组织。
1. 考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至24日。
2. 考试科目。专业文化考试: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学前教育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报考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院校联合组织的专业加试。
五、录取
(一)接收院校在本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招生简章制定录取办法。接收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通知书由接收院校发放。
(二)政策性录取。凡2024年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选拔考试的学生,有以下情形的,按各接收院校招生简章录取。
1.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由接收院校决定是否政策性录取。
2. 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享受录取本科政策。如考生未达到报考院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六、学生管理及培养
(一)“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接收院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不得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二)接收院校按规定认真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三)接收院校根据五年一贯制生源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单独组建班级、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和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五)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接收院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各接收院校承担自主组织考试的相应责任,考试及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体制进行。各有关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分工,做好“专转本”各环节工作。学校纪检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有关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周密的预案,确保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