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我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事宜提示如下:
2024年招生工作根据报名学生所提供材料分为五类:A类为具有招生片区内户籍和房产;B类为具有招生片区内户籍但无房产;C类为具有招生片区内房产但无户籍;D类为随迁子女中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正式居住证且具备我县城区房产;E类为随迁子女中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本人只具有正式居住证和务工证明,且能够提供与正式居住证地址一致的一年以上相关有效居住证明材料(水、电、暖、天然气、网络)。其中,A、B、C三类为具备高阳县户籍的适龄学生。
拟定2024年招生工作原则:
(1)A、B两类直接录取;C类和D类如片区学校可全部容纳,直接录取,如学位不足,需参与片区学校派位抽签,派位抽签未成功的由教体局统一调剂;E类如片区学校在A、B、C、D类招生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可参与学校派位抽签,如无空余学位则由教体局统一调剂;无居住证的非高阳县户籍学生一律回原籍就读。
(2)来我县就业、创业的“高水平人才”子女,可根据居住地就近优先在我县优质中小学校入学就读。【“高水平人才”包括:①省市(及以上)管专家;②经省市认定的青年拔尖人才;③经县委组织部评定的高阳英才;④持有燕赵英才卡AB持卡人;⑤在院地合作中来我县就业创业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人才;⑥入驻我县全国500强企业的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符合以上“高水平人才”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招生入学以片区内房产作为主要依据的需注意:
(1)有效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为准(规划用途须为住宅)。
(2)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的,需提供备案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房管所开具的房屋登记费发票、契税票据等相关资料以及本人或子女在该房屋居住一年以上的(水、电、暖、天然气、网络)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老旧小区,应提交原始一手购房手续证明及能够证明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水、电、暖、天然气、网络)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教体局届时会外派专人实地调查核实。
(4)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报名入学时,须持有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报名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口在我县申领居住证,需在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凭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的相关材料方可申领(具体条件以派出所要求为准)。如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4年选择在高阳县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本人务必提前半年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并办理居住证。
(特别提醒:
①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居住证是户籍地之外就学的唯一依据,其他暂住证、居住登记凭证等均不作为依据,高阳县去外地就读的学生也须遵照规定;
②经与高阳县公安局沟通,原高阳县龙化乡已经可以办理正式居住证,故龙化乡户籍学生招生入学政策与其它市、县随迁子女相同;
③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务必到辖区派出所办理,避免上当受骗,影响入学就读;
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避免上当受骗。如有疑问可咨询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咨询电话0312-6656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