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方式
(一)无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
1.参加直接认定的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二)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后申请认定。
如申请人不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则须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时间安排及流程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注册及报名
1.注册。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2.报名。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报名认定机构选择“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并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信息。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人均须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省事”(移动端)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当次认定。
- 提交时间 -
第一阶段提交时间:4月12日至4月30日;
第二阶段提交时间:6月21日至6月30日。
- 提交方式 -
(二选一)
方式一: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申请人在规定的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上传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广东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指引》)
方式二:“粤省事”APP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申请人在规定的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内登录“粤省事”APP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上传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粤省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