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年限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首先征得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生源所在地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
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后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区乡村学校之间流动。
咨询电话:
(一)培养院校:
1.江苏师范大学:0516-83656123;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025-83758188,56226318;
3.南京晓庄学院:025-86178292;
4.盐城师范学院:0515-88233059;
5.淮阴师范学院:0517-83526789;
6.南通大学:0513-85012170;
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025-58181818,58235863;
8.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513-55092012,55092011。
(二)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1.人事与师资科:0513-84512932,84510721;
2.招生办公室:0513-84529949(高考),84130398(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