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在双流区公办学校就读?
答:1.双流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
4.本区集体户子女、符合条件的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哪些适龄儿童少年可以报名参加区内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答:1.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成都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4.优抚对象子女、本区集体户子女、符合条件的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等。
三、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参加小学入学报名吗?
答:不能。2024年,适龄儿童在双流区小学入学报名,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
四、年满6周岁但因个人身体原因需要延缓下一学年入学的怎么办理呢?
答:《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需登录“入学平台”选择“缓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报区教育局批准。
延缓入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五、监护人如何为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
答:第一步: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第二步:进入公众号界面,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进入“义教招生入学平台”,按孩子入学类别进入相应平台注册、登录后,按日程安排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应操作。
1.本区户籍学生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应按时间节点采集信息并校验,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市内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学校安排采集信息;市外学校就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蓉生),应按时间节点采集信息,同时上传相关户籍、学籍证明等印证材料。
2.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高层次人才、“成都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应于4月1日—4月30日,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并按要求上传资料。
4.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本区集体户子女、符合条件的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应于4月22日—26日(小升初)、5月13日—17日(幼升小)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六、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跨镇(街道)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如何办理?
答:1.适用对象
监护人工作地和适龄儿童户籍地均在双流区,且监护人工作地所在镇(街道)与适龄儿童户籍所在镇(街道)不一致,需申请到监护人工作地所在镇(街道)接受义务教育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2.申请条件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跨镇(街道)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2)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监护人已在申请镇(街道)居住满半年的相关证明(租房备案证明、自购房产及水电气缴纳证明等);
(3)监护人与申请镇(街道)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申请镇(街道)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监护人依法连续缴纳成都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
3.申请时间及地点
入(转)学当年4月1日—30日向监护人工作地所在镇(街道)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4.安排原则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按随迁子女学位安排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多子女能申请同一学校就读吗?
答:能。
1.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入学。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在信息采集时,网上申请绑定。
2.多子女入学。在读子女系当年按成都市招生入学政策规定入学的学生,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其他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八、市直属学校小升初怎样报名和录取?
答:1.报名时间:6月18日10:00至6月21日17:00。
2.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就读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条件:“11+2”区域(含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且符合条件申请在“11+2”区域就读的随迁子女。
(2)“11+2”区域外成都市内报名就读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条件:“11+2”区域外成都市内(含成都东部新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区、简阳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且符合条件申请在“11+2”区域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随迁子女。
(3)报名就读成都市第二中学条件:“5+2”区域(含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且符合条件申请在“5+2”区域就读的随迁子女。
3.学位确定
市直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于6月26日进行。若报名学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若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确定学位。学生家长可通过“入学平台”的“小升初学位确定结果查询”系统查询学生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域内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如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九、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答:6月5日—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十、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入学?
答:申请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具体条件可通过关注“双流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的“查政策”查看“随迁子女政策”。
温馨提示:以随迁子女身份申请到成都市其他区就读的双流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将不再参加双流区公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或划片入学。
十一、监护人为双流区集体户籍,子女为双流区外户籍的,如何申请入学?
答:5月13日—17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为双流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双流区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工作证明、社保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十二、被公、民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如何进行学位确认?
答:1.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学生,其家长应于6月24日—25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完成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2.被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同时录取的学生,其家长应于7月5日—6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完成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凡未按时在系统进行公、民办学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十三、如何保证电脑随机录取公平、公正?
答:为保证随机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录取当天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家长代表等共同参与,录取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全程监督。录取使用的软件光盘当天随机抽取,经现场查验方能启用,随机录取软件拷贝入计算机后现场赓即密封,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十四、能否通过考试、面试、推荐等其他方式入学?
答:不能。义务段学生入学将坚持“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公民同招”,区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声称可以通过考试、面试、培训成绩推荐等入学的违规招生行为,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电脑随机录取的随机性和家长的急切心理,通过微信群、朋友圈、机构推荐等宣称“***名校还有少量入(转)学名额,可以找关系帮助学生录取”,请家长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传言,避免上当受骗,并及时向区教育局举报(举报电话:85830810、85830519),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对有关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十五、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在哪里进行咨询?
答:如果家长在报名入学时还有其他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85830519、85830810,或者到区教育局入学咨询窗口(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号)现场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