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上饶广信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实施意见

教育百科2023-12-10 15:09:31佚名

2023-2024上饶广信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针对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各校要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依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结果,按照“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轻度残疾儿童,由学区所在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原则上安排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原则上由学区所在学校实施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招生信息公开的要求,区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区内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三)免费入学就读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四)落实教育优待原则

  根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中共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上饶市人才激励政策十八条(修订)〉的通知》(饶才发〔2022〕5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饶府办字〔2020〕24号)等规定,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优化入学程序,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

  (五)城区学位安排原则

  若学校预审核通过人数超过该校学位数的,则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直至满额,超出学位数的学生由区教体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1.有户籍有房产;2.有户籍;3.有房产;4.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现役军人子女、外来客商子女、华侨、港、澳、台湾省籍人士子女,外籍人士子女);5.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6.随迁人员子女。

  二、招生对象

  (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是指: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已满六周岁未就读的适龄儿童须提供乡镇(街道)出具因身体原因延缓入学的相关证明。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足龄入学的区教体局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对规避本区入学年龄时限,到区外建立学籍的不足龄学生,小学毕业前学籍一律不得转回本区。

  (二)就读七年级的入学新生,必须完成小学阶段学业。

本文标签: 子女  优待  上饶市  原则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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