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新区招生平台 南湖区招生公告
报名时间:
8月1日至7日。
报名入口:
南湖新区招生平台
拓展信息:
招录顺序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
A: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已迁入招生校划片范围内,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房产在该校招生划片范围内(含拆迁还建在招生范围内)。
B:适龄儿童随直系祖辈居住,祖辈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且为首任房主(含拆迁还建在范围内),父母在城区(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无房产,适龄儿童户籍于2016年12月30日及以前落户在招生范围内,按第一批次录取。祖辈关系不明的提供父母出生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不在该校划片范围内,但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该校划片范围内购买住房。
第一批次招录完毕后剩余学位,按照由近到远(小区正大门至学校正大门的最近路线距离)顺序招录第二类,同一小区内的父母为首任房主的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以交付房产的先后顺序为招录顺序。
第三批次: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随直系祖辈居住,祖辈在招生范围有房产,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于六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4日)迁入招生对象校划片范围内。
其他类型“有户无房”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入学。
第四批次:无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校划片范围之外,父母在招生校划片范围内有稳定就业,且持有范围内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学位紧张的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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