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贵阳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20
一、2022年度贵阳贵安单位及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下限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4078.50元。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0392.5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一)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按以下九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单位:元/月(缴费基数已向上、向下取整)
缴费档次 | 一档 60% | 二档 70% | 三档 80% | 四档 90% | 五档 100% | 六档 150% | 七档 200% | 八档 250% | 九档 300% |
缴费基数 | 4079 | 4759 | 5438 | 6118 | 6798 | 10197 | 13595 | 16994 | 20392 |
缴费金额 | 815.80 | 951.80 | 1087.60 | 1223.60 | 1359.60 | 2039.40 | 2719.00 | 3398.80 | 4078.40 |
(二)按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请在2022年7月15日前到签订代扣协议的银行网点申请调整确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档次,并按新选定的档次一次性足额预存2022年1月至7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银行一次性代扣。
(三)未按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按税务提供的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选择缴费档次进行自助缴费。
四、社保费用补退业务2022年1至6月,如果已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70%(4465.24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并缴纳了社保费的单位人员,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4465.24元的,对调整后超出新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可办理退款业务(因转移、死亡、出国(境)等终止参保人员除外);2022年1至6月,如果已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19136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并缴纳了社保费的单位人员,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19136元的,对调整后低于新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可办理补差业务。
因各种原因暂停缴费人员,待其办理个人账户转出、归集、清退等业务时,再按规定办理补收或退费。
(以上内容由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于2022年7月11日发布,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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